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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质和理论素质,培养较高层次专业人才,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北京市学位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在北京市举办伦理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课程:
根据我校2002级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主要有:中国哲学专题研究,西方哲学问题研究,伦理学专题研究,科学哲学,哲学专题研究;中国伦理思想史专题研究,西方伦理思想史专题研究;人生哲学,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德育专题研究。相关课程将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讲授。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 不具备以上2条款,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以上学历者。
三、报名时间:截止于2004年12月15日。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410室或先电子邮件联系。
报名手续:
(1)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 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有论著者(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5)交报名费50元,学费1200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后,经审查合格者,即发给录取通知书(额满为止)。
五、进修时间 2005年1月----2007年1月。以双休日授课为主。如有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可考虑开办寒暑期班。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必修课程撰写一篇课程论文或两篇读书心得(不少于5000字)。
七、颁发证书: 1、需要学位证书的学员,符合申请学位条件(拥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经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并经过相关考试及论文通过后,再由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 2、不需要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班规定的学习项目,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和报名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地址: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
联系电话: 62516093-807,
13681406222(手机)
Email: gongq@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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