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春假及“五一”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教职员工及全体在校生春假及“五一”期间放假安排为, 2005年4月29日至5月7日放假,共9天。其中,4月29日、30日为春假,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休息,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8日上班。
二、出版社、书报资料中心、后勤集团、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校工厂、印刷厂及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按照北京市放假安排,2004年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
三、学校将原定于5月4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5月8日。
四、放假期间,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安排好各项工作,安排好每日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注意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卫生防疫,尤其是重点部门更要加强防范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外出旅游或到外地探亲的学生到学院备案。
五、请各单位于4月22日(星期五)前将放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报送至学校总值班室(校部办公楼201室)。
学校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