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哲学院,冯俊副校长兼任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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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学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29 【人大哲学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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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成立哲学院的决定
为进一部加强我校哲学学科的传统优势,提升哲学学科竞争力,根据《关于进行院系调整的决定》(人大校政字[2001]1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原人文学院哲学系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哲学院统筹负责全校哲学学科的规划与建设,下设哲学系、宗教学系,并承担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的建设任务。
哲学院应充分利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齐全的优势,进一部提高我校哲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哲学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建设“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
2005年5月17日
学校已成立哲学院,且原人文学院哲学系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已满,经研究决定:任命冯俊同志为哲学院院长(兼);
任命张志伟同志为哲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任命彭永捷、张风雷同志为哲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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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qiao 责任编辑:p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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