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日报:曹刚撰文阐述从道德诚信到法律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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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光明日报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31 【人大哲学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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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刚撰文阐述:从道德诚信到法律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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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刚在《道德与文明》2004年第3期撰文认为,诚实信用既是道德原则,又是法律原则。作为道德原则,诚实信用在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社会利益之间确立了一个“度”,使得民法的正当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得到不断的确证,从而成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它以具体的法律制度为载体,在淡化道德特
性的同时,具有显著的法律特性,具体表现为从德性诚信向契约诚信、从主观诚信向客观诚信、从人格诚信向制度诚信的三个转化。通过上述考察,为我们思考道德的运行机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即要解决当代社会道德需要制度化又不能制度化的悖论,就要跳出就道德论道德的圈子,必须在一个更高的、更宽泛的含义上来理解道德的制度化问题,用制度的正当化来取代道德的制度化,使道德在法律等其他社会制度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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