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级硕士培养方案·美学 |
| 副标题: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0-9 【人大哲学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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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2003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专业: 美学 专业(一级学科: 门类 学制:2 年) 二、学分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必修课不少于28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不少于9 学分;专业课不少于1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 学分 。 三、课程设置 1、必修课(28 学分 考试)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邓小平理论研究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第一外国语(语言基础) 3学分 (3)学科基础课 *西方哲学问题研究 3学分 *美学理论 3学分 *中国哲学专题研究 3学分 (4)专业必修课 *中国美学(必修) 3学分 *西方美学(必修) 3学分 (5)专业限选课 * 中西美学与文化比较 2学分 * 艺术哲学 2学分 * 美学专业外语 2学分 * 后现代主义思潮 2学分 * 西方现代美学 3学分 * 80年代文艺思潮 2学分 2、选修课(8 学分 考试) 由学生在本院系所开设的选修课内任选或在全校所开设研究生课程范围内任选。 3、补修课 跨学科、同等学力考取者,根据本专业知识结构需要,指定两门本科阶段课程作为补修课。不计学分。 *中国哲学史 *西方哲学史 四、论文撰写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不计学分。其中,学位论文要求不少于2万字。论文形式: 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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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qiao 责任编辑: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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