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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在经历了古希腊哲学的辉煌时代以后,步入了窒息自由思想的宗教时代――中世纪。在《圣经》的统管之下,人性的追问也只能停息下来。上帝已经规定好了人类的来历身世,人类就必须接受这种宿命。然而,人类的思考是停不下来的,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人类对于自己身世的追问。以“文艺复兴”为先导的近代哲学的兴起,代表着欧洲社会文化的全面复兴,最重要的是它代表着人性的复兴。人的自然本性,人的利己欲望,人的享乐权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欧洲近现代文明的兴起和发展,就是以人性的觉醒作为标志的。在西方近代哲学思想的旗帜上,书写着一个大大的“人”字。
为了从上帝那里要回自己的尊严,为了从教会那里夺回自己的权力,哲学家们或者拿起自然主义的武器,或者拿起理性主义的武器,向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人性观发起了猛烈的攻击。还人一个自然的面貌,还人一个主体的地位,构成了近代哲学的主旋律。人性的复兴,在促进人类观念变革的同时,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在此,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介绍近代哲学对人性的思考:人性的自然原则、人性的利益原则和人性的理性原则。
首先是人性的自然原则。“求教于自然”,几乎成了近代哲学的一个思想口号。为了彻底改变“求助于上帝”的思维模式,为了彻底推翻封建教会的专制统治,许多哲学家都无一例外地操起了自然主义的思想武器。人头上的神秘光圈被打破,人不再是上帝的子民。人被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甚至被看作是一架机器。从天性上讲,人的欲望、情感、意志、思想以及行为都是由肉体的感受性来决定的。趋乐避苦体现了人的自然本性,或者说是体现了永恒的人性法则。用“求教于自然”的思维逻辑来解答人性的种种问题,至少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通过投入大自然的怀抱,消除了人类起源问题上的神秘色彩,摆脱了上帝的管制,最终还给人一个自然的和真实的身份;二是可以理直气壮地诉求人的自然欲望和现实利益,倡导人的尘世幸福和个性解放。
许多哲学家对人的自然本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正是在现实经验和理想设定的组合下,他们把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描绘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形象:一种是自私自利的恶人,人和人就象狼一样,完全处于你争我夺的“战争状态”;一种是慈悲为怀的善人,人和人就象兄弟姐妹一样,完全处于私欲未开的“自然状态”。由此形成了两种典型的有关人性本源的理论模式。
英国哲学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将机械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溶为一炉,对人的自然本性作出了性恶论的解释。在他的哲学思想中,人作为一种自然物体,事实上就是一架按照力学规律进行活动的机器。人的心脏如同一台发动机,各个骨关节如同齿轮,神经系统如同连接带,人体就是由各种部件组合起来的一架可以运转的生命机器。人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要服从人体机械运动的因果规律。这种因果规律促使人去追求快乐而避开痛苦,促使人去捍卫“自然权利”而摒弃人为的压制。按照自然物体的运动规律,人总是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满足,因此人身上总是不断地滋生出各式各样的情欲。我们在每个人身上都可以看到一些无法抑制的情欲,这就是我们都十分熟悉的权力欲、财富欲、知识欲以及荣誉欲。在这些永远都不知道满足的情欲中,最为主要的还是权力欲,因为其它的情欲都可以归属到它的名下。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你拥有权力,你就能够满足自己的情欲,实现自己的利益。事实上,争权夺利是人身上最为强烈的本能冲动。为什么说人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贪婪的,原因就在于此。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都会不择手段地谋取自己的好处,从而与他人形成一种竞争的关系,甚至是一种敌对的关系。人们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利,不得不互相伤害,甚至是互相残杀。由于没有国家和政府的控制,人类便处在一种“战争状态”。人类之所以建立了国家和政府,就是因为人类需要用国家和政府的权力去约束和制裁人的私欲。
同样是对人的自然本性的肯定,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卢梭却得出了人性本善的结论。他所描绘的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个平等自由的王国。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完全平等的,除了性别、年龄以及体力方面的差异之外,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自然人的欲望是很容易满足的,因为他们的“食色欲”极其简单。在智力未开的情形下,自然人的情感世界也十分单纯。自然人没有是非善恶的观念,也没有你我之分的意识。“人人生而平等”,自然人完全按照本能的秉性行事。在自然人的身上,自爱心和怜悯心是两种并行不悖的自然情感。自然人先天的原始情感是对自己生命的关照,是对自身需要的关照。这种原始的自爱心又产生出对他人生命的关照,对周围人的怜悯和爱护。在“自然状态”下,保护自己的生存和关心他人的疾苦是没有矛盾的。人类所具有的“自然美德”,是人类自然天性的真实写照。我们看到的人身上的贪婪心和自私心,都是文明社会的产物,都是私有制的结果。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文明状态”,其结果就是生而自由的平等被私有制造成的不平等所取代。
与对人性本源的这种思考相关,近代哲学还提出了人性的利益原则。
尽管在近代哲学中,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只是特定的历史时期的产物,但是它们所反映的也是启蒙主义的精神。就18世纪法国哲学而论,基督教及其唯心主义学说之所以遭到启蒙思想家们的猛烈攻击,就是因为它完全排斥了人类的肉体感受性,完全否定了人类的尘世利益。中世纪的黑暗统治,以压制和排斥人的利益需求为核心,以丑化和否定人性的利益原则为宗旨。以倡导和捍卫人的尘世幸福为己任的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及其唯物主义学说,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人性的利益原则,把人的利益需求放在了人的本性之中。人们不再遮掩自己的肉体需要和感官快乐,人们不再压抑自己的本能欲望。不折不扣地服从趋乐避苦的人性利益原则,被看作是每一个人的当然选择。启蒙思想家们正是由此来反驳教会的教义及其唯心主义学说,由此来捍卫人的追求尘世幸福的权力。人性的利益原则成了反封建反神学的时代最强音。
我们可以看到,在对人性的利益原则的思考中,启蒙思想家们最得力的理论武器就是唯物主义感觉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爱尔维修,堪称是这种理论的代表。根据唯物主义的感觉论,人是自然界所造就的一架感觉机器。人的感觉和感受决定了人的一言一行,决定了人的现实活动。人是带着先天的感觉能力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的思想能力是由这种感觉能力派生出来的。人的所思所想,人的冲动欲望,完全都是受感觉控制的。在本能的肉体感受性的支配下,凡是让人感觉到快乐和幸福的东西,人就会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同样,凡是让人感觉到痛苦和不幸的东西,人就会想方设法地去逃避。趋从快乐回避痛苦正是人的天性所在,正是人性的利益原则所在。在人的本性之中,快乐和利益是同义语。无论是当下得到的官能的快乐,还是需待时日的预期的快乐,都能体现和代表人的利益归属。如果说自然界服从的是运动的规律,那么人类服从的就是利益的规律。
对于人性与利益原则之间的关系,爱尔维修有一个明确的回答:一般人通常把利益这个名词的意义仅仅局限在爱钱上,明白的读者将会觉察到我是采取这个名词的比较广的意义的,我是把它一般地应用在一切能够使我们增进快乐,减少痛苦的事物上的。在爱尔维修看来,我们不能把利益和爱钱简单地等同起来,因为利益代表的是人的本性。人除了爱钱之外,还要追求许多东西。人按照肉体感受性来行事,也就是按照利益原则行事。既然如此,天性自私就成了人类的永恒不变的本质。“爱自己甚于爱别人”,自私心或者说利己心,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人性原则,因而也是我们无法改变的社会现实。谁要想根除自私心或利己心,最终只能是扭曲人性和否定人性。自私心或利己心,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动力和行为原则,同时也是我们人类不断进步的动力所在。换句话说,人都是为了利益而生,为了利益而死。当然,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益。人和人之间的利益不同,家庭和家庭之间的利益不同,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利益不同,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利益不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冲突甚至战争,都是由于利益的冲突而导致的。只有在最理想的社会中,当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能够协调发展的时候,各种各样因利益冲突而引起的矛盾斗争才有可能平息下来。
同绝大多数的启蒙思想家一样,爱尔维修在肯定人性的利益原则的时候,在坚信人的自私心和利己心的时候,也看到了因利益不同而引发的各种冲突,看到了利益膨胀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如何协调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如何发展合理的利己主义?如何实现利己心和利他心的统一?这些问题自始至终都摆在所有启蒙思想家们的面前。在他们看来,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人的理性来解决,可以通过道德和法律来解决。当时的思想家们都是十分乐观的,他们都想往着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王国。他们都十分坚信只要我们遵循人性的理性原则,人类是能够达到其幸福的彼岸的。
只要我们翻开近代西方哲学的一本本巨著,我们就会感受到一种昂扬向上的人文主义精神。这是一种力图拔高人的主体地位的精神,这是一种想从上帝那里夺回人的自由权力的精神。英国哲学家培根最早宣告了“知识就是力量”这样的新观念,紧接着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这个影响深远的哲学命题。最后,德国古典哲学的杰出代表康德用“知性为自然立法”、“理性为自身立法”的理论口号,将理性原则推到了顶峰。这些近代西方哲学的大师,自始至终以确立人的主体性地位作为自己的思想目标。
然而,哲学家们在推行理性主义的同时,亦使理性原则与自然原则和利益原则发生了冲突。
作为近代哲学的创始人,笛卡尔以“我思故我在”的原则确立了理性的绝对权威。理性作为一种“判断和辨别真假的能力”,是每个人生而具有的,也就是说是人的本质。尽管理性能力有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它在每个人的身上有着程度不同的表现,但是理性能力终归是要发挥作用的。人类所固有的理性能力就是作为出发点的“我思”和“我怀疑”,就是对一切已有的认识偏见进行普遍的怀疑,就是把一切思想观念放在理性的面前来加以审判。笛卡尔坚信,人作为一个意识的主体,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是一个“在怀疑、在理解、在肯定、在否定、在想象、在感觉的自我”。所谓“自我”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它时时刻刻都在怀疑,都在否定,都在变化。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这个精神性的自我都要听从自己的声音,都要听从理性的证明。人是肉体和灵魂的结合体。当然,决定人性的东西不是肉体而是灵魂。在对人性的思考中,肉体问题是不用我们去劳神费力的,因为它和人性问题没有丝毫关系。我们需要考察的是灵魂的存在及其作用。在灵魂中,思想和感情的同时存在,常常使人感到困惑和痛苦。一方面,思想超越了肉体而不受肉体的影响;另一方面,情感要依赖于肉体而产生出各种各样的情绪。因此,如何运用理性化的思想来指导和左右情感,如何成为情感的真正主人,就成了人生的主题。哲学家们经常讨论理性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他们对如何控制情感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不同意见。凡是持理性主义态度的哲学家们,总是强调理性力量对情感活动的绝对控制,力求用理性的冷静来约束情感的冲动;凡是持情感主义态度的哲学家们,则认为情感活动更符合人的自然天性,应该给予自然情感充分的肯定。作为近代理性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笛卡尔当然是以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出发点,把理性的作用推到了极至。人之所以成其为人,就在于人有着先天的理性认识能力,就在于人能够运用理性来控制自己身上的本能冲动。
然而,无论我们怎样强调灵魂与肉体之间的区别,仍然无法否认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关联。所以,笛卡尔从最初的心身二元论走向了心身交感论,试图找到能够使两者沟通从而使它们相互交换“信息”媒介。此后,在心身关系的问题上,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例如偶因论、副现象论、心身两面论和预定和谐论等等。不过,所有这些回答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笛卡尔二元论的影响,因而难以解决问题。
由于笛卡尔是通过心灵与物体之间的区别来确立“我思”的主体地位的,这就造成了深刻的二元论难题。不过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者始终也没有改变他们的基本立场,唯有理性体现了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于是,灵魂与肉体之间的矛盾亦表现为理性与欲望、情感和利益之间的对立,而康德哲学则将这种对立推到了极致。[1]简言之,在康德看来,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因而有两种法则对他起作用,亦即自然法则和理性法则。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人不得不服从自然法则的支配,在自然本能的驱动下,在欲望、情感、利益等等的驱动下活动,这是一个必然的领域,人没有自由。然而,作为理性存在,理性法则同样对人有作用,不过它不是人必须遵守而是应该遵守的法则,所以理性法则对人表现为“应该”的道德法则。当人们排除经验的干扰遵从道德法则而行动的时候,他实际上不是在服从外在的规律,而是出于自身的内在必然性,由于作为理性的人自己立法自己遵守,因而他是自由的。于是,康德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道德行为的动机不能掺杂丝毫的经验成分,以至于主张道德是“无情的”,欲望、利益之类当然更在排除之列。为了强调理性是人的本质,康德甚至不提“人”或“人性”,而称之为“有理性的存在”,因为在他看来,“人”或“人性”所表达的不过是自然中的一种存在物,唯有理性才能使我们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通达自由的境界。
毫无疑问,以自然本性为人性的观点在反封建反宗教神学的启蒙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它过于肤浅,由于它是以降低人的地位来维护人性的,所以终究不能长久。实际上,哲学本来就是理性主义的,它的目的不只是解释现实,更在于超越现实实现理想,所以理性主义一向是西方哲学的主流。
但是这种理性主义在20世纪却遭遇到了强烈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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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第三章“实践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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