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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Hans-George Gadamer,1900- )是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创始人和杰出的代表。海德格尔是胡塞尔的学生,伽达默尔则是胡塞尔,尤其是海德格尔的学生。20年代与海德格尔相遇,对于伽达默尔的学术生涯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伽达默尔的代表作是60年代出版的《真理与方法》。
解释学(hermeneutics)亦被译作“释义学”或“诠释学”。它的词源是希腊动词hermeneuein,词干是Hermes,即诸神的使者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是诸神的使者或信使,他负责向人间传达和解释诸神的旨意,由于他跨越了神界和人间的界限,是两者的“中介”,所以含有将神的语言解释给人的意思,因此是神意的“解释者”。解释学作为一门学科发端于圣经解经学。《圣经》原本是历史形成的,其中充满了矛盾、神秘或难以理解的地方,这些都需要解释。古典解释学以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年)为创始人,因为从他开始,解释学脱离单纯的圣经解经学而成为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一般学说。在此之后,狄尔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使解释学具有了更广泛的意义,他致力于人文科学(精神科学)的建设,解释学被看作是一切人文科学的一般方法,即“历史理解的方法”。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那里,解释学完成了从认识论(方法论)到本体论的“转向”。
对海德格尔来说,解释学不仅涉及到具有历史学性质的文本,而且首要地是对具有历史性的在者即此在的解释。所以他说,“现象学描述的方法上的意义就是解释。此在现象学的logos具有hermeneuein的性质。通过解释,存在的本真意义与此在本己存在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的存在之领悟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解释学”。[1]实际上,海德格尔的解释学不仅是现象学的,而且是存在论的。在他看来,解释学所研究的理解,构成了此在生存活动(筹划)的“先行结构”,这就是“先行具有”(Vorhabe)、“先行见到”(Vorsicht)和“先行掌握”(Vorgriff)。换言之,当一个事物被看作是科学认识的对象之前,我们已经对它有了“前理解”了,这可以看作是理解的出发点、基础或基本条件,解释学研究的就是这个源始的境域。在此基础之上,伽达默尔进一步创立了哲学解释学。
对伽达默尔来说,解释学研究的是对文本的理解问题,不过这个文本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它可以指历史上任何成为过去并且对现在有影响因而受到人们关注的社会文化现象,他象海德格尔一样将理解看作是人的存在方式。下面,我们通过分析解释学的几个概念来讨论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本观念。
1、成见。如前所述,海德格尔发现了此在之理解的“前结构”:先行具有、先行见到和先行掌握。理解不是主体的主观性活动,而是此在的存在方式。或者说,是此在的“被抛状态”,它规定着此在的理解活动(筹划等)。伽达默尔进一步发展了海德格尔的有关思想,提出了“成见”这一概念。
在某种意义上说,成见(Vorurteil)这个概念体现了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本特征。古典解释学强调客观性原则,它千方百计要克服的是理解者的特定环境加诸给他的偏见、成见等主观性因素,要求按照事物(文本)本来的面目去认识事物。换言之,它要求理解者抛弃自己所有个性化的意识,以便不加任何改变地理解文本。这看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问题很多。与此相反,伽达默尔要重新评价成见并恢复它的合法地位。其实从“成见”的字面含义看,它指的是“先行”或“前”(vor-)“判断”(Urteil),因而译作“前见”比较合适,不过为了体现对它的正反两方面的观点,我们还是约定俗成地保留“成见”这个译名。
我们能否象以往人们所主张的那样纯粹客观地解读文本?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满足这样的“理想”条件。每个文本都是作者在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及其个人的环境中创作的,如果要纯粹客观地解读文本,那就不仅要“复制”出形成文本的种种“客观”外在的条件,也必须“复制”出作者的“主观”内在的条件。然而,我们既没有生存在作者所生存的环境中,也不可能进入作者的内心世界,充其量只是置身于作者的观点之中罢了。既然上述条件都是不可复制的,那么要想纯粹客观地解读文本就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理解具有某种“前结构”,任何理解和解释都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换言之,无论我们意识得到还是意识不到(通常我们意识不到),事实上在理解和解释之前就已经有理解和解释了,它们是“前理解”和“前解释”。所以从理解者的角度讲,纯粹客观地理解文本是根本不可能的。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理解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呢?并非如此。
所谓“成见”意味着我们不可能以“中立”的立场而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和解释,因而“成见”构成了理解和解释的障碍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伽达默尔却对此提出了异议,他力图恢复成见的合法性。首先,成见构成了理解的“前结构”,它是我们进行理解和解释的先决条件,因而没有成见也就没有理解和解释。其次,按照通常的观点,成见是应该破除的“传统观念”,然而正是传统构成了我们存在的基础:我们是先属于传统然后才属于自己的,所以成见并非主观任意的东西,而是“客观的”。“其实历史并不属于我们,而是我们隶属于历史。早在我们通过自我反思理解我们自己之前,我们就以某种明显的方式在我们所生活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理解了我们自己”。所以成见乃是个人存在的历史实在。[2]最后,成见并非就是错误的,不一定歪曲真理。相反,成见作为理解的条件乃是真理产生的条件。因此,成见尤其是合法的成见可以产生积极的和富有成果的理解,因为精神科学(人文科学)的理解必须通过前理解的结构也就是成见才能使我们深深植根于历史和传统之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传统一定要坚持“保守主义”态度,不过检验传统、批判传统以及消解传统都必须在我们的成见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一反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对待传统的非历史主义的态度,强调人的存在的历史性。
然而,如果我们必须从成见出发来理解文本,这是不是意味着同一个文本不可能产生一致的理解呢?换言之,这是不是意味着必须走向相对主义呢?伽达默尔以“视界融合”来解决这个难题。
2、视界融合。如何克服历史的间距是解释学的一大难题。如果我们既不可能纯粹地复制文本所处的历史背景,也不可能消解自身的成见,那么理解是如何可能的呢?
伽达默尔从海德格尔关于此在的历史性和时间性的思想出发,形成了“时间间距”(Zeitenabstand)的概念。伽达默尔认为,我们与历史之间的时间间距并不是象古典解释学以为的那样是为了得到正确的理解而必须克服的障碍,相反,时间间距乃是理解的积极的和富于建设性的可能性,意义发现的无穷过程就是通过它实现的。只有时间间距才能使解释学的真正批判性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真正使产生理解的“真成见”与产生误解的“假成见”区别开来。这就是说,在时间间距发挥作用之地,它提供了一个特殊的批判性的帮助,因为人们时常是在此时才去注意变化,而各种不同的区别也只有在此时才易于被人所察觉。因而时间间距不仅不是我们理解的障碍,而且是我们不断产生新理解、新真理的意义的源泉,这种不断产生的新理解和新真理,就是“视界融合”(Horizontverschelzung)。
一种解释学处境是由我们自己带来的各种成见所规定的。就此而论,这些成见构成了某个现在的“视界”,它们所表现的是那种我们不能超出去观看的东西,也就是我们进行理解的前提条件。然而,我们的视界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我们不断地检验我们的成见,那么“现在视界”就是在不断形成的过程中被把握的,这种检验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与过去的接触,以及对我们由之而来的那种传统的理解。所以,如果没有过去,现在的视界就根本不能形成,因而理解就是视界融合的过程。不仅如此,在这个视界融合的过程中,旧东西和新东西总是在不断地结合成某种更富有生气的有效的东西。
“视界”(Horizont)可以译作视野、视域、视界,意指“看”的区域,包括人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伽达默尔从哲学上赋予了这个概念以新的含义。首先,视界的基础是历史性的:人如果不把他自身置于这种历史性的视界中,他就不能真正理解历史流传物即历史文本的意义。其次更重要的是,视界不是封闭的和孤立的,而是在时间中进行交流的“场所”。因此,视界是不断地运动的,当这一视界与其他视界相遇、交融时,便形成了新的理解,这就是“视界融合”。所以他说:“人类此在的历史运动在于:它不具有任何绝对的立足点限制,因而它也从不会具有一种真正封闭的视界。视界其实就是我们活动于其中并且与我们一切活动的东西。视界对于活动的人来说总是变化的。所以,一切人类生命由之生存的以及以传统形式而存在于那里的过去视界,总是已经处于运动之中了。”[3]这就是说,不仅我们现在的视界而且过去历史的视界都是开放的和变化的,它们处在一种视界融合的过程之中,于是过去和现在、主体和客体、自我与他者都融为了一体,构成了一个无限的、开放的统一的整体,历史则在视界的不断运动和相互融合中成为了“效果历史”。
3、效果历史。“效果历史”(Wirkungsgeschichte)是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核心概念。“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与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解释学表现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4]我们都从属于传统,我们自始就被“抛入”传统之中,所以只能在传统中进行理解。传统以其强大的力量影响着我们和形成着我们,传统就构成了我们的存在的一部分,而历史就是通过传统的“效果”(Wirkung)而发挥作用的。因此,理解必须具有历史的有效性,这就是“效果历史”。理解离开了历史(传统、成见)是不可能的,历史离开了理解也无法产生效果,因而历史性的理解或理解的历史性就是“效果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说,解释学意义中的“历史”只能是“效果历史”,或者说,解释学意义的历史就是“效果历史”。
因此在伽达默尔看来,解释学并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知识,而是一门具有现实性的实践的学问。
4、问答逻辑。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效果历史意识具有开放性的逻辑结构,而开放性就意味着问题性。我们只有取得某种问题视界,才能理解文本的意义,而且这种问题视界也必然包含着对问题的可能回答。由此可见,精神科学(人文科学)的逻辑本质上就是“一种关于问题的逻辑”。
如果我们把理解看作是视界融合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也可以看作是问与答的对话或谈话,所以解释学包含了问答的逻辑。“某个流传下来的文本成为解释的对象,这已经意味着该文本对解释者提出了一个问题。所以,解释经常包含着与提给我们的问题的本质关联。理解一个文本,就是理解这个问题。”[5]。因此,问题在解释学现象中具有优先地位。
解释学研究理解的可能性及其条件。理解作为视界融合,亦即我们的视界与历史的视界之间的交融,因而我们可以将理解看作是一种“对话”或“谈话”。“要进行谈话,首先要求谈话的伙伴彼此不相互抵牾。因此谈话必然具有问和答的结构。谈话艺术的第一个条件是确保谈话伙伴有同样的发言权”,因此,“谈话是一种检验的艺术”,而“检验的艺术就是提问的艺术。”[6]既然解释学现象具有某种问答的结构,理解就是不同视界之间的交融因而是相互之间的对话,所以理解一个文本就意味着理解这个问题。然而,理解一个问题也就是对这个问题提出问题,理解一个意见则是把它理解为对某个问题的回答。所以对伽达默尔来说,问题是有意义的,问题的意义就规定着可能的回答的限度,因而问题是开放的,同时其开放性又不是无边际的。提出问题就是打开了意义的各种可能性,从而让有意义的东西进入自己的意见之中,这亦可以说是进入“问题视界”。我们必须进入问题的视界才能理解文本的意义。不仅如此,这种意义还必须是不确定的、悬而未决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问题的开放性,才能保证精神科学(人文科学)的真理的开放性,因为精神科学的真理的可能性正是处于悬而未决之中。
胡塞尔是一位“科学”的哲学家,他一生都在努力试图使哲学成为科学,证明科学是科学。他的理论贡献是在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框架的背后,发现了一个源始的领域。海德格尔深受现象学方法的启发,进一步将哲学引向了更深的源始维度,并且致力于揭示科学的局限性以及科学主义对西方文明的危害。伽达默尔循着海德格尔的路线走,恢复了成见的合法地位,将理解和解释看作是人类此在最基本的存在方式。同样是反形而上学,分析哲学运动要求与传统哲学彻底决裂,因而显得比较激进,而大陆现象学运动尤其是德国哲学虽然也批判形而上学,但是却非常重视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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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与时间》,第47页。
[2] [德]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上卷,第355页。
[3] 《真理与方法》,上卷,第390页。
[4] 《真理与方法》,上卷,第385页。
[5] 《真理与方法》,上卷,第475页。
[6] 《真理与方法》,上卷,第471-4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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