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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的结果是人类精神经过艰苦漫长的辩证运动终于达到了“绝对知识”,亦即认识了绝对,实际上这个过程也就是绝对自我认识、自我完成的过程。换言之,绝对在人类精神的认识活动中获得了自我认识,从而成为了现实的绝对亦即“绝对精神”。由此,黑格尔便证明了其哲学的最高也是最基本的原则――“实体即主体”,黑格尔所有的哲学原则都与这个原则有关,或者说,都是从这个基本原则推演而来的。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一书的序言中说道:“照我看来,--我的这种看法的正确性只能由体系的陈述本身来予以证明--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这就是黑格尔著名的“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
通常我们将黑格尔关于“实体即主体”的思想看作是他的独创,其实第一个提出这一思想的并不是黑格尔而是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曾经从逻辑判断的角度为实体(ousia)下了一个基本规定:“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在这里,“主体”即主词或主语,因而他的意思是说,所谓实体就是只能充当命题判断中的主词而不能充当宾词的东西。当然,当黑格尔宣称“实体即主体”的时候,无论实体还是主体在概念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笛卡尔开始,“我思”这一自我意识原则就集中体现了近代哲学主体性的觉醒,主体已经不仅仅是判断中的主词,而是更多地被用于人类理性尤其是认识能力。但是,由于近代哲学通过与客体之间的差别来确立主体的地位,这就注定了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两者的同一性问题。现在黑格尔提出这个原则,其目的就是在近代哲学主体性原则的基础上重新回到亚里士多德,将近代哲学的主观性原则与古代哲学的客观性原则融为一体。因此与亚里士多德相比,黑格尔考虑更多的是实体本身的能动性。在他看来,实体不仅是客观的,而且其自身就是能动的,这样的实体就是“活的实体”。
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开始便陷入了二元论的困境。斯宾诺莎的实体固然强调了实体一元论,然而却缺少自我意识的能动性原则。康德和费希特倒是发扬了主体的能动性原则,然而由于他们坚持思维就是思维,因而始终无法扬弃外部世界的坚硬的现实。谢林第一个要求超越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对立,但是其哲学赖以为基础和出发点的“绝对”由于超越于一切差别和矛盾之外,所以又陷入了无差别的绝对与有差别的世界之间的矛盾而不能自拔。与他们相比,黑格尔则主张“实体即主体”,因为实体自身就蕴含着运动发展的能动性的内在动力。 所以他说:实体作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唯其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是这种漠不相干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所以唯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而原始的或直接的统一性,就其本身而言,则不是绝对的真理。真理就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圆圈,预悬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了并达到了它的终点它才是现实的。”
在黑格尔看来,实体唯有在自身中就蕴含着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才可能展开自身而成为现实。换言之,实体并非无差别的同一性,而是在其自身内部就蕴含着否定性和矛盾:由于实体自身就具有能动性,所以它自己否定自己而成为发展出来的现实。因此,只有当我们把实体同时也理解为主体,理解为自己展开自己的运动的时候,才能说明它的现实性,而实体作为主体的能动性就表现在它自身之中就包含着纯粹的否定性,因而它是单一的东西自己否定自己从而分裂为二,将自己树立为对立面,然后扬弃自身中的矛盾和对立,重建自身统一性的过程。由于实体就是主体,其自身就具有能动性,因而实体的运动过程乃是它的自我运动,世界就是它的外化和展开。于是实体的运动就成了以终点为目的的自己展开自己、自己完成自己的“圆圈”,而且只有当实体真正成为主体,从潜在展开自身并且重建自身同一性的时候,它才是现实的。所以在黑格尔看来,真实的存在或真理并不是现成存在的所予对象,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由于这个发展过程是其自己展开自己的自我运动,而且只有当它达到了终点时才能成其为现实,因而真理乃是将所有一切展开了的因素包容于自身之内的“全体”。
因此,单纯的实体还只是潜在的因素,当它展开自身而外化为世界时,也仍然不是真正的现实,只有当实体展开为世界并且扬弃一切差别重建自身的同一性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现实,而这个重建自身同一性的工作就是通过人类精神对于绝对的认识活动来实现的。换言之,绝对通过它的代言人--人类精神――而认识了自己,最终成为绝对精神。所以,在黑格尔哲学之中,“绝对”与“绝对精神”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潜在的,后者则是现实的。当马克思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诞生地和秘密的时候,这不仅意味着《精神现象学》第一次公布了其哲学的基本原则和体系的雏形,而且意味着它揭示了绝对精神的秘密:绝对精神其实就是人类精神的绝对化和本体化。在此,黑格尔把康德关于知性为自然立法的思想推到了极端:不是知性为一切可能经验的自然立法,实际上自然法则根本上就是精神的法则,因为“实体即主体”、“绝对即精神”、“存在即思维”。黑格尔就是这样以辩证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方式来解决近代哲学的问题。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亦通过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规定来说明其哲学的基本原则。
黑格尔把关于思想的客观性的规定总结为三种观点:唯物主义认为客观性就是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外在事物,康德认为所谓客观性就是与主观的感觉的东西相区别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实际上也就是纯粹主观性,而黑格尔则认为“客观性是指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他也称之为“客观思想”。
就人的具体认识过程来说,感觉、表象在先,思想、概念在后,而且只有通过表象人的心灵才能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地认识。但是,由于我们认识的是事物的本质,而事物的本质唯有思想、概念才能把握,因而从逻辑上讲,思想、概念才真正是在先的:“我们以为构成我们表象内容的那些对象首先存在,然后我们主观的活动方随之而起……这种想法是颠倒了的。反之,宁可说概念才是真正的在先的,事物之所以是事物,全凭内在于事物并显示它自身于事物内的概念活动”。因此,黑格尔把哲学规定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由于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所以,哲学也就是我们的思想去思想内在于事物的客观思想。
黑格尔通过思想的四个特点阐述了他的有关思想。
首先,思想是能动的普遍性。思想的普遍性不仅是说思想本身具有普遍性,而且是说思想并不是与感觉和表象并列的一种认识能力,而是贯穿于整个认识之中的本质性因素。其次,思想是对事物的“反思”(Nachdenken)。事物的本质并不是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要想认识它就必须深入到事物的背后,对它进行反思,这就是“反思”即“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再次,思想对事物的“反思”必然使之发生形态上的改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思想所把握的东西是主观的,恰恰相反,只有借助于“反思”去改造直接的东西,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最后,思想“反思”的产物不仅是客观的,而且作为思想的能动性的体现,也是自由的产物:从形式上说,思想是我的思想,而我是独立自由的;从内容上看,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从而摆脱了一切个别偶然的东西的限制,是无条件的普遍的东西。
在黑格尔看来,具有上述这四个特点的思想,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的思想,就不仅仅是我们的主观的思想,而且就是事物的本质,因而可以称之为“客观思想”。换言之,思想是能够深入现象而把握事物的本质的,而当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本质也就变成了思想,当然不仅是我们的思想,而且是“客观思想”,于是思想就统摄一切而成为思想和存在的共同基础了。当然,说事物的本质是思想,并不是说自然事物是有意识的东西。应该说,自然事物是潜在的思想,或者说,是一个“没有意识的思想体系”,唯有通过人类精神的思想活动,才能使蕴含于自然之中的客观思想“解放”出来,使之具有真正的普遍性的形式。于是,“思想不但构成了外界事物的实体,而且构成精神性的东西的普遍实体。……当我们把思维认为是一切自然和精神事物的真实共性时,思维便统摄这一切而成为这一切的基础了”。
当黑格尔把客观性规定为“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的时候,它意味着所谓客观性既不是指事物自身,也不是指单纯的思想。因为当事物自身尚未被思想所认识时,它还只是潜在的,其本质还不具备本质应该具备的形式,即普遍性的形式。只有当思想把握了事物自身时,我们才能说达到了真理,或者说,真理自身才真正成为了现实。
由此,黑格尔提出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原则。
黑格尔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看作是近代哲学的中心问题。哲学家们无一不是力图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和解”,但是因为固执于二元论的立场,都不可能真正解决这个难题。黑格尔从“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思想不仅是思想的实体,也是存在的实体,这种思想就是“客观思想”。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论证了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首先应该注意的是,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不仅指我们的思想,而且主要或首先指的是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外的“客观思想”:“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所谓“存在”也不是指自然或事物,而是最普遍最抽象的共相,亦即事物的本质。因此一般说来,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在本体论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事物与其自身的概念相一致,即是说,思想、概念是事物的本质,所以一事物成其自身就在于与自己的概念相符合,换言之,事物只有符合蕴含于自身之中的概念才具有实在性。“通常我们总是以为我们的表象与一个对象相符合叫做真理。这说法预先假定有一个对象,我们的表象应与这对象相符合。但反之,从哲学的意义看,概括地抽象地讲来,真理就是思想的内容与其自身的符合”。另一方面,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指的是我们的思想能够把握存在于事物之中的本质。实际上,本体论与认识论这两个方面,在黑格尔哲学中是统一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逻辑学的一致性,也是黑格尔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通常人们以为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知识究竟能否与对象符合一致是成问题的。然而在黑格尔看来,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其实不仅仅是认识论的差别,也是本体论的差别:我们的知识与对象不相符合并不是发生在实体之外的事情,根本上说,也是实体性的差别。换言之,当我们没有认识事物的本质的时候,这说明这个世界与其自身还没有达到完满的和谐,而当我们认识了事物的本质,这世界亦消解了自身的矛盾。因此,如果我们证明了思维能够认识存在――黑格尔认为他的《精神现象学》是最好的证明,那么认识的活动所行使的就是本体论的功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把人类精神认识绝对的过程称之为绝对认识自己的过程。
显然,黑格尔是在全新的基础上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的。在他那里,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而且首先是一个本体论问题。所以黑格尔从实体即主体这一原则出发,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首先看作是事物与其自身之间的关系,而这就意味着思维是事物的本质,事物是思维的表现,而事物归根到底总要符合自己的本质,因此思维与存在在本体论上是同一的。其次,人类精神的认识活动是可以认识存在于事物中的思想的,因为我们的思想能够思想存在于事物中的客观思想。因而最后,本体论与认识论是统一的,人类精神履行的乃是绝对精神的工作。思维与存在的符合一致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人类精神对事物的认识来实现的。即是说,事物的本质虽然是思想,但是作为事物的本质的思想毕竟被限制在有限的事物之中,它虽然是思想但却还不具有思想的形式,这种尚未成为现实的思想只是潜在的。“自然界不能使它所蕴含的理性(Nous)得到意识,只有人才具有双重的性能,是一个能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和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尚未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
于是,我们便理解了黑格尔为什么主张“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因为按照他的观点,理性不仅仅是主观的理想性,而且是事物的本质,而事物归根结底要符合自己的本质,所以合乎理性的东西一定会成为现实。另一方面,并不是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被称为现实,只有真正合理的东西才能称为现实,因而一切现实的东西当然就是合理的。其实,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这一辩证的关系亦可看作是黑格尔哲学的主题,或者说,黑格尔哲学的全部内容就是围绕着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辩证关系而展开的,其目的就是要达到合理性与现实性的“和解”。
由此可见,黑格尔乃是在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同一的基础上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这一难题的,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唯心主义。尽管与以往的哲学家不同,黑格尔不是在思维与存在的差别的基础上,而是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出发来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但是他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思维与存在的二元论,因为在他看来只有思想能够认识思想,只有精神能够把握精神。如果思想把握了事物的本质,那么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换言之,如果我们证明我们的思想认识了事物的本质,那么事物的本质也就象我们所思想的那样,所以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即“客观思想”。然而,即使我们能够证明我们认识了事物的本质,也没有权利说,事物的本质就是思想。其实,黑格尔在最根本的问题上,仍然未能摆脱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限制,从而陷入了循环论证的困境:事物的本质是共相,而共相也就是概念或思想,所以我们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反之,我们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因而这就证明了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思想。显然,他仍然未能跳出唯思想才能认识思想的教条,所以不可能最终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黑格尔通过他的《精神现象学》解决了康德的认识论问题,也确立了“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如果说在黑格尔那里,《精神现象学》完成的是人类精神“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过程,那么可以说现在黑格尔着手进行的是“从本质到现象”,即从《精神现象学》的成果回过头来重新解释我们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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