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德
整个19世纪,值得一提的法国哲学家屈指可数,但作为实证主义的创始人、社会学之父的奥古斯都·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却当之无愧。他创立的实证主义学说是西方哲学由近代转入现代的重要标志之一。1814-816年就读于巴黎综合技术学校。1817-1824年担任著名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秘书。这时他的实证主义思想已开始形成,他在《为了重新组织社会所必需的科学研究的计划》(1822)中就已勾画出了实证主义思想的轮廓。1826年起他设堂讲授实证哲学。1833年起他回到巴黎综合技术学校任数学教师。由于他认为建立实证哲学体系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故在人生不顺的情况下仍不懈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和宣传。 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实证哲学教程》六卷(1830-1842),这部哲学史罕见的长篇巨著,揭开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实证主义运动的序幕;《实证政治体系或论建立人道宗教的社会学论文》四卷(1851-54),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一部集孔德哲学和社会学思想之大成的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前两卷论述实证主义哲学思想,第三卷论述社会静力学思想,第四卷讨论了社会动力学思想,全书贯穿了孔德倡导的实证主义宗教思想——人道主义宗教或人道教。其它著作还有《论实证精神》(1844)、《实证主义总论》(1851)、《实证教义问答》(1852)和《主观的综合》(1856)等。 他早期较为推崇科学,对宗教持批判态度;晚期则企图建立作为实证宗教的的人道教。但他的基本观点未变。
赫伯特· 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是19世纪下半期英国实证主义的最大代表。他少年时因病未能上学,除了最初从作为中学教师的父亲那里获得某些指导之外,他基本上靠自学成才。由于他的思想体现了当时欧洲思想的脉搏,加上他知识广博,他在世时即已获得世界声誉,但他个人则过着孤僻、独身的生活,与人往来不多,也没有接受教授职务和皇家学会会员等的荣誉称号。他的主要著作有,《社会静力学》(1851);“综合哲学”十卷,即《第一原理》(1862),《生物学原理》(2卷,1864-1867),《心理学原理》(2卷,1870-1872),《社会学原理》(3卷,1876-1896),《伦理学原理》(2卷,1879-1893)。
斯宾塞认为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结构和功能的学问。在他看来,社会现象也象自然现象一样具有某种齐一性。他的社会有机体论用进化论来解释社会现象,使社会学生物学化。
社会有机体具有与动物的营养、循环分配和调节相应的三个系统,即劳动阶级、商人阶级和管理者阶级。但它与动物有机体的最重要差别之一是,动物的各个器官(例如四肢)是为着整体的生存而生存的,而在社会有机体中,整体是为了它的各个部分的存在而存在,社会本身不应成为目的。维护公民的个人自由(个体性)是社会的根本职责。国家的调节作用应当是消除个人之间的冲突以及一切对个人自由的侵犯。跟自然界一样,适者生存是社会进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