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緣起之「此緣性(idappaccayata)」
楊郁文
1996/4/16中華佛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中華佛學學報第九期(1996.7.出版)頁1~34
提 要:
緣起法門為佛法的重心,然而緣起甚深,難於現觀;從古及今經、律、論多所談論,現代學界亦然。 日本佛學泰斗宇井伯壽氏將“idappaccayata”譯作「相依性」,並依「識緣名色,名色緣識。」經句,解釋原始經典之緣起說為“相依性”;此後,日本學界有贊成者亦有異議者,經過數十年尚在討論之中。筆者有緣看到增田英男氏「空緣起」一文, 主要在評論“緣起空說”──意圖以‘緣起’為理由,為‘空’立說,特別是將‘緣起’作‘相依’解;並「以相依性故,一切存在無實體。」 作為現代的解釋。 增田氏上溯原始緣起說來檢討它,多所論述,卓見俯拾即是;然而亦有所見與筆者相異者,或須說明清楚者在。有關早期佛教「緣起」之“此緣性(idap=paccayata)”由宇井伯壽氏譯作“相依性”為始作俑,引導許多追隨者,亦引發不同的聲音,投入「緣起相依性」的討論;筆者將有所發言,除對增田英男氏之評論再評議之外,亦將對三枝充□氏之評議,加上拙見以供大家參考。
首先 討論“種種緣起說”,其次 評論“緣起的相依性”之錯誤,當以“法住性、法定性”了解此緣性,其次由“緣起法則認識此緣性──緣起”,繼之“由因果法透視此緣性──如性、不違如性、不他性”,最後 提出“結言”。
【略字表】 <V> i.4 =《Vinaya-pitaka(律藏)》vol.i.(卷1)p.4 (頁 4)。 <A> i. 189 =《Anguttara-nikaya(增支部)》vol.i.(卷1)p.189(頁189)。 <S>ii.25f.=《Samyutta-nikaya(相應部)》vol.ii.(卷2)p.25f.(頁25及以後)。 <VM>518 =《Visuddhi-magga(清淨道論)》p.518 <SA>ii.41= <Sarattha-pakasini(相應部註)> vol.ii.p.41 <2>83c = <大正新修大藏經>冊2,頁83,下欄。 <南傳13> 166= <南傳大藏經>卷13,頁166。
鍵詞:1.緣起說 2.法住性 3.法定性 4.此緣性 5.緣起法則6.如性 7.不違如性 8.不他性
一.【序言】
緣起甚深難見,早期佛教《經》《律》已有明言; (註1)發展中佛教─《阿毘曇》論典乃至《大乘經、論》亦以處理"緣起"為重心;現代東西洋學者仍然以緣起為核心,研究相關的佛法。 日本學界許多主導人士,認定“緣起”指事物以相依相關的成立; 以相依相關的成立之事物,沒有獨立的、固定的實體; 沒有獨立的、固定的實體,此事實,即是“空”的意義。 如此說法為現代的“緣起空說” ( 註 2),然而,亦有異議提出; 筆者所見批判最為有力者,首推增田英男氏「空緣起」 ( 註 3) 一文,立論精闢,批判各家說法亦確切。談到現代佛教學“緣起空說”之優位及其理由,有二:
其一:梵語、藏語所傳印度中觀派之注釋書或論書,記載許多緣起空說的思想。……然而,龍樹以後之中觀派文獻所出現的緣起空說的論述,是屬於當時印度思想界流行論理的討論辯駁,相應於此學風的對機的方便論述。既屬方便法,不可持此即以為空之本義。 如一部分學者(註4)所指摘:中觀派之祖師──龍樹沒說「緣起故空」或者「緣起=空」;((龍樹菩薩是))由於暴露緣起所含論理的自己矛盾,指出「從緣起事物超越」。所以現代的解釋「緣起空」的意義,根本地違反((佛說、龍樹菩薩所論述的))真義。註1)《律藏》<V>i.4;《雜阿含》<2>83c;《長部》<D>ii.55,《長阿含》<1>8a;《增一阿含》<2>797c,798a。(註2)例──○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p500-505,508f.<唯心實踐>p.16f.。 ○木村泰賢 < 大乘佛教思想論 >p.247 < 真空妙有>p. 43-45。 ○宮本正尊 < 中道思想及發達>p.368,714,771,786, < 根本中空 >p.496,500f.,527,547ff.。○山口益 < 佛教於無有對論 >p.16-26,31.< 中觀佛教論攷 >p.38,181,214 < 空世界 >p.12- 24。 ○中村元< 空考察 > 干瀉博士古稀記念論文集 p.175-178,185,188f.。 ○ Stcherbatsky: 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ana,p.39-46 ○ B.Keith: Buddhist Philosophy in India and Ceylon, p.247. ○ E.Conze: Buddhism, p.134。○ E.Frauwallner: Die Philosophie des Buddhismus,S.49,172, 176。 (註3) 增田英男 <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續 >pp.91 ~ 106。(註4) ○田中順照 < 空觀唯識觀 >p.3 ~ 78. ○(木+尾)山雄一「中論無我論理」中村元編 <自我無我 >pp.481~514. 「龍樹於否定意味」宗教研究 150 號、 p.15 。○ T.R.V.Murti: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Buddhism,pp.136-143,322-328 ○ P.T. Raju: IdealisticThought of India,p.251-253。
其二:((某些學者))自以為根據於原始經典所說之緣起說;亦即《般若經》或龍樹之“空思想”是於原始佛教所說之“緣起說”,以另一種語言方式表現者。(註5)或者,更徹底地強調,(註6)根據釋尊成道有甚深關係之原始緣起說的權威,並以此導出“緣起空說”,作為《般若經》或龍樹之“空的本義”。(註7)
以上所說,筆者甚為贊賞,並且欽佩他能透視「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隨順法」。具有道心,能見道之學術研究者,難得遇到;余等可由彼之<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正集及續集,兩本巨作之內容及冊名,看出增田氏不同於一般純粹學者之研究心態、研究方法,由於立場不同,觀點不一,所得成果即如天壤之別。
為了批判誤解,糾正偏見,增田氏對“原始緣起說”作一番巡視並檢討:
原始緣起說表示佛教之特質、真髓,即使非佛祖直說,亦可說為佛教的大意或第一義諦,無論如何,作為傳承佛教活的宗教之根本的本質而言,不問時代之新古,屬於極為重要的佛法。原始緣起說究竟是否可以如此擔當佛教第一義諦?針對此問之 回答,原始緣起說之意義及內容,由於吾等如何承受、如何解釋而有所不同。事實上,有關原始緣起說──其中,十二緣起 觀──至今有種種相異的解釋。原始緣起說,以所看到的經文,至少單以所表現形式,倘若其為最古原典所頻說,亦不一定 可以說它指示佛教之第一義諦。其等說法有些是時代相應之對機說法,原本就是第二義門下之方便說,亦有可能;此等廣為 被頻說者,反而可能如此。(註8)
文中“第一義諦”與“第二義門”增田氏有特別定義,只好以一般之說法看待之;“(四)諦法門”乃至“(十二支)緣起法門”屬諸佛「說正法要」,是究竟實說,並非權宜方便法門。將“原始緣起說”歸屬「第二義門下之方便說」,尚須斟酌;共異學外道所說之粗俗因果、業報說,才是增田氏所說第二義門下之方便說。我們可說,只談一般流傳民間的因果、業報說,並非究竟能導致解脫惑、業、苦的「第一義門究竟(註5)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 第二>p.330.<印度哲學史>p.291 <佛教 思想研究>pp.147-151,498f.(註6)和□哲郎<原始佛教實踐哲學>p.369f.,385(註7)<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p.93-4 引文中「……」為筆者有所節錄部分,「(( ))」為筆者方便讀者所添加者。後出例同。(註8)<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續>p.95說」。
增田氏引用木村泰賢氏「緣起說並非一定是佛教固有的思想,Rg-veda末期以來,印度思想諸派間,有類似說法流行。」(註9)而言:
不能以此緣起為佛教之特質、真髓,寧可說佛祖或者佛祖以後的教主等,採用當時印度人不生疏的古來緣起的思考方法;以此為方便而進行對機說法。如此看法可能比較妥當。(註10)
筆者認為不管從當時民間傳說推理或以報得或修得的神通直觀,許多學派、宗派同說三世因果、輪迴轉世,雖然不具斷見,仍然是帶有常見的因果業報邪說;與釋尊所說“原始緣起說”外觀好像類似,實質迥然不同。佛正說緣起是離常見與離斷見,是處中道說法(註11);不明事實者,難免 誤會釋尊採用異學外道所說“因果說”而建立“緣起說”。緣起甚深,具有邊見──常見及斷見──者,具有邪見──我見、我所見──者,究竟無法體會佛陀的“緣起說”。增田氏接著又說:
關於原始緣起說,重要的不是其思惟形式,是借其思惟形式所明示的實際內證。於此,對原始緣起說的實際內容如何解釋,最成問題。
這段話,於現代學者著作中,為筆者從來未曾見者,實獲吾心,心喜佛道上有伴。十二支緣起法,有增長法及損減法之逆、順觀 (註13) ;十二支緣生法須作事(苦)、集、滅、道之四轉,對惑、業、苦的人生實際現象如實觀察,肯定苦可滅,尋覓滅苦之道,實踐滅苦道跡,終於實證苦滅境界。釋尊開示緣起法門,不祇為了說明生命現象而已,終極目標在於導引一切眾生斷除有漏的輪迴,使一切有情處於無漏的涅槃境界生活。 增田氏對「原始緣起說」又有如下之說明:
總之,不能說原始緣起說必定是佛說,又一如所與形式原樣,不能說是佛教之(註9) 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pp.230-7(註10)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5(註11)《清淨道論》<VM>p.522(註12)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5(註13)《雜阿含經》,《大正藏》冊2(略作:大<2>以下例同)55c,56a;101b
第一義諦,但是於原始佛教,與其他種種教說比較,不得不說持有“相對的重要性”。如說:「若見緣起便見法。」即使方便說之“法”亦與第一義諦有極為密接關係的重要教說。亦即成為 覺悟第一義諦法之重要契機。就佛祖成道之內容而言, 原始經典之中,有種種傳說,(註14)其中,仍然 緣起觀被認為最為第一有力。(註15)因此 緣起說於原始佛教諸教法中, 占最重要的地位;對以後佛教思想發展上,給予最大的影嚮。是故,吾人不應忽視或輕視它!
這一段話,如《雜287經》所示,釋尊 於菩提樹下,對十二支緣起法作逆、順,增長、損減的現觀,從十一支緣所生法作事、集、滅、道的四轉得如實無間等知,自言:「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者)。」(註17)即可以看出“原始緣起說”不能不說是佛教之第一義諦,又不能說緣起法是「持有相對的重要性」而已;在佛法中,緣起法是“最具重要性”。聲聞聖弟子亦由通達緣起法門,纔能開啟無常法門、苦法門、無我法門等,以法眼、慧眼現觀生滅無常性、有漏苦性、非一無我性、無生涅槃性。見滅諦可證,覓得聖、出世間正道,依無常、苦、無我(、空)之聚思惟,開發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乃至成就智見清淨──四道智及四果智。(註18)
增田氏特別指出:
吾等決不能勿視或輕視原始緣起說,原始緣起說並非出現早而為第一義諦,而需要慎重檢討。除上述原因之外,吾人自己如何理解、解釋。總之,並非原始緣起說之思惟形式,在考察其實際意義。今成為問題之「緣起空說」──特別是所謂「於相 依相關的成立者,無有獨立的、固定的實體。」現代的解釋─果真與原始緣起說有本質的關連,這必須檢討。(註19)
這段話,筆者頗有同感;增田氏以現代的解釋“緣起空說”,把“緣起”認定為「相依相關的成立」,“空”為「無有獨立的、固定的實體」,如此,「於相依相關的成立者,無有獨立的、固定的實體。」解釋“緣起空說”有似是而非之問題存在。「空緣(註14) 西義雄<原始佛教般若研究>pp.540-564。(註15) 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pp.467-525,541,552。○宇井伯壽<佛教思想研究>p.74(註16)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6(註17)《雜阿含經》<2>80b~81a;參閱註(55)。(註18) 參閱<VM>pp.598-678(註19)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6起」此篇傑作,根本即是為釐清這重要的問題,多所論述,卓見俯拾即是;然而亦有所見與筆者相異者,或須說明清楚者在。有關早期佛教「緣起」之“此緣性(idappaccayata)” 由宇井伯壽氏譯作“相依性”(註20)為始作俑,引導許多追隨者,亦引發不同的聲音,投入「緣起相依性」的討論;筆者將有所發言,除對增田英男氏之評論再評議之外,亦將對三枝充□氏之評,(註21)加上拙見以供大家參考。
首先討論“種種緣起說”,其次 評論“緣起的相依性”以及 由“緣起法則認識此緣性──緣起”,繼之“由因果法看此緣性”,最後 提出“結言”。
二.種種緣起說
要如實了解緣起之此緣性,以及看出緣起的相依性之闕失,預先知道各種“緣起說”,可作增上緣。有見及此,增田氏閱覽三藏及現代有關緣起說之主要著作,作一番綜核論述,值得大家重視:
緣起說之形式如此(五支、八支、九支、十支、十二支等等)多種多樣,關於其意義,從古以來即有種種解釋,其主要者大致區分如下:
(一 ) 解釋及討論有關時間的、經驗的生命及其身、心活動之因果關係者。
(a ) 敘述解釋於一剎那乃至一生之因果關係者。
(b ) 解釋遍及三世乃至無限世之因果關係者。
註20)'idappaccayata(idampratyayata)'日譯語例:
宇井伯壽「相依性」<印度哲學研究>第二、p.225,321etc. <初期佛教思想>p.476。○宮本正尊「相依性」<中道思想 發達>p.770。○林五邦「相依性」<南傳大藏經>十三卷p.36。○舟橋一哉「相依性」<原始佛教思想研究>p.72)有補充說明:但「直譯是『緣』,並非 一定是『相互緣』之意思。」○佐藤密雄「相依性」<南大47>52。 其他異譯:○赤沼智善「此緣依」<南傳大藏經>十二卷p.234。○木村泰賢博士「緣起性」<原始佛教思想論 > p.96。○長尾雅人「此緣性」<哲學研究>三六六號 p.4。 ○山口益「彼緣生果」<中論釋>卷1 p.77「彼緣生」同卷2 p.143。○西義雄 將 idam 及 paccayata切離,新譯作「即緣生」<原始佛教般若研究>pp.256~259。○三枝充□「支緣性」「支緣起」<初期佛教思想>p.477。○水野弘元「此緣性」<南大64>156~7。○佐藤良智「緣性」<南大58>6。○渡邊照宏譯:「依緣性」<南大40>205「緣依性」<南大3>8。○中村元「緣起」<佛教語辭典>120b。(21) 三枝充□<初期佛教思想>第九章「緣起說」pp.472-477。
(二 )解釋討論有關論理的乃至認識論的條件關係者。」(註22)
這些分析與綜合仍然以阿毘曇為根據,筆者亦曾從事過,記載於拙著《阿含要略》pp.5-89~91,且以表解如下所示,以供參考:
[阿毗達磨 分析種種緣起之 表解]
╔═════════════════════════════╗
║ 一 切 (有為) 法 緣 起 ║
╔═╬═══════╤══════╤═══════╤══════╬═╗
║ ║ │(a) 剎那緣起│非有情數緣起│理論的緣起║緣║
║緣║(一)非時分緣起├──────┼───────┼──────╢ ║
║ ║ │(b) 連縛緣起│ │ ║ ║
║ ╟───────┼──────┤ │ ║ ║
║ ║ │(c) 分位緣起│有情數 緣起 │事實的緣起║ ║
║起║(二)時 分 緣起├──────┤ │ ║起║
║ ║ │(d) 遠續緣起│ │ ║ ║
╙─╨───────┴──────┴───────┴──────╨─╜
一切有為法──有成、住、壞、空,生、住、異、滅,乃至生、老、病、死等現象者──如實觀察之、如理作意之、現實生活體驗之,皆屬緣起法及緣所生法。事實上,由因緣生果(包括事、物),即離不開時間與空間(四次元'4 timention'), 阿毘曇命名為「(二)時分緣起」;包括 說明三世因果之「(c)分位緣起」及聯綿過去世、今世、未來世無限輾轉的因果關係之「(d)遠續緣起」。至於 有情一期生命之諸多現象,由“生有(無明識入胎)”→“本有(有分識住胎,成為 持身識維持命根之外,六根、六境、六識互動,識與名色輾轉相緣之一生身、心活動。) ”直至→死有“(命終最後之一念──死心)”,都是屬於時分緣起。
「(一)非時分緣起」,是暫時不把時間因素一併思考,祇對因果所以成立之條件如理作意;雖然事、理上“果”由“因”生,可是理論上“因”待“果”立。在論理之觀點──「理論的緣起」,“因”“果”之確立在同一剎那;這就是「非時分緣起」,亦是「 (a)剎那緣起」命名所由。 十二支緣起之前後兩支之間,有其前(支) 因、後(支)果之事實存在──屬「事實的緣起」;前支、後支如鏈環環相扣之生理、心理活動──屬「(b)連縛緣起」;然而 談論前支與後支間之因果關係,有其理論上的必然性,又前(支)因及後(支)果在論理上,亦是 確立於同一剎那──「(a) 剎那、理論的緣起」。 勿視緣起輾轉連縛之事實而祇談理論,如此說來,可能會導出十二支緣起支 在同一剎那成立的謬誤(註23);顯然 在事實上,無此例證存在。這也是(註22)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97f.(註23)《大毘婆沙論》:「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一剎那頃有十二支,如起貪心害生命。此相應癡是無明;此相應思是行;此相應心是識; 起有表業,必有俱時名色;諸根相律伴助即是Kesaputtiya sutta釋尊為何 告誡 Kalama 村民們“ma takka-hetu(勿((只))以邏輯((建立所量而無疑))) ”(註24)之理由所在。
討論事物的因、果之確立在同一剎那──所謂剎那緣起,即屬非時分緣起,包括純理論的人、事、物各種存有與變動的條件考察。十二支緣起之前後兩支連縛的理論之確立,即需兼顧有情的身、心生命活動的事實,一切生活的實際現象。在確立兩支間的理論關係,即屬於剎那緣起;然而,兼顧有情的身、心生命活動的事實,一切生活的實際現象之確定,即屬「(Ⅱ)有情數緣起」。此外,物質界、自然界之因果現象,即屬「(Ⅰ)非有情數緣起」。
增田氏亦針對從古及今有關緣起說之種種解釋,依其大致區分而作評論,如下:
(一 ) (註25)之解釋,非但小乘而已,大乘亦繼承下來,屬於“傳統的解釋”者。(a )及(b )(註26),如宇井伯壽及和哲郎所作批判:一者、因為對原始佛教之根本立場缺少十分的理解;一者、對原典欠缺批判。 (因此,又因提到古德互相矛盾、相異的教說,認為同一祖師之思想,設想調和它。) 成為教團的偏見,特別是對(b )的解釋為「輪迴轉生思想」──與古印度之特殊的信仰結合──一般地說,有混淆的牽強付會的感覺。
有關上述之缺點,(二 )之解釋只是批判、克服(一 )解釋的缺陷,文獻學的處理,其正確性超過(一 );可是,有某一種論理為前提──西洋哲學的論理,隨便解釋緣起說之嫌。由於論理的、哲學的前提之不同,因此,學者間有理,隨便解釋緣起 說之嫌。由於論理的、哲學的前提之不同,因此,學者間有種種不同的解釋:
(甲)Max Walleser 松本等,從「認識論的立場」;
(乙)宇井、和等,從「相依性之論理」,各自對緣起說作解釋;
(丙)木村泰賢所說:從主知的、論理主義的以及主意的、心理主義的立場,綜合又揚棄傳統說,嘗試給予新解說。名色及與六處;此相應觸是觸;此相應受是受;貪即是愛;即此相應諸纏是取;所起身、語二業是有;如是諸法起即是生;熟變是老;滅壞是死。瞋、癡心殺,有十一支,無愛支故。雖有此理,而此中說時分緣起,依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非剎那頃有十二支。」<27>p.118c(註24)<A>i.189。(註25)(一 ) 指解釋及討論有關時間的、經驗的生命及其身、心活動 之因果關係者。(註26)(a ) 指敘述解釋於一剎那乃至一生之因果關係者;(b ) 指解釋遍及三世乃至無限世之因果關係者。
(甲)(乙)(丙)等現代的解釋緣起說,仍然難免屬於一種主觀的解釋;問題在於「成為各家解釋之前提,其立場究竟是否契合“原始緣起說”的本義。此外,需要傾聽渡邊照宏<佛教> (岩波新書)p.81~86 所說:「關於緣起說,元本對於“時間”有甚深論理的乃至宗教的洞察,貫穿其中。並非單以常識的、片面的觀察時間的繼起而已,或者,非限定於論理的關係而已。 (註27)
增田氏部分同意宇井、和等對(一 )之(a ) (b )的批判,然而筆者有不同的意見。前面已略述,「一剎那因果關係」只是敘述理論的緣起,並非說明事實的緣起;實際的緣起乃至緣滅,至少要二剎那以上,如前引用尊者設摩達多所說:「非剎那頃有十二支」。理論上,“因”“果”之確立在同一剎那,可是不能說因果在同一剎那產生;猶如母、子關係之確立在於入胎之一剎那,然而母、子並非同時出現於世。所言「因、果同時」「互為因、果」均非事實上存在。
提到古德把互相矛盾、相異的教說,認為同一祖師之思想,設想調和它;增田氏並沒有說明所以然。筆者認為古德表面互相矛盾、相異的教說,往往是對機談論時,或為實說、或為權說之有異使然。增田氏所提及「教團的偏見,特別對是(b )的解釋為「輪迴轉生思想」──與古印度之特殊的信仰結合。」反而是學者之誤解。筆者認為佛世乃至佛後,外道異學有“輪迴轉生思想”,佛陀聖弟子乃至世俗內凡、外凡人士,亦有“輪迴轉生思想”;同樣相信因果、業報、輪迴轉世,而理解有所不同。外道異學及佛教內的凡夫,所信的是「具有常見、我見的輪迴轉生思想」;然而,法眼現觀緣起的賢聖佛弟子是「無常、無我的輪迴轉生思想」。無我 而有業報(有業報而無作者)(註28),無常而有業報相續,並非戲論,並非思想矛盾、言談弔詭;實在是見道以上者,把握緣起的外表「生滅面」,透視緣起內裡的「寂滅面」,不在同一平面實際所看,是透視整體內、外之實相。許多學者,僅僅以聞、思,而不經修、證,無法體會;以為自語相違、思想矛盾、教說相異等等世俗空談、妄斷。
筆者贊同增田氏對(二 )之(甲)(乙)(丙)三種說法之評論。 渡邊氏:「關於緣起說,元本對於“時間”有甚深論理的乃至宗教的洞察,貫穿其中。並非單以常識的、片面的觀察時間的繼起而已,或者,非限定於論理的關係而已。」這小段金言,深獲吾心,冀望讀者能特別重視,體會作者所要傳達的概念。宗教的現觀緣起法、透視此緣性──無常性、有漏苦性、無我性、無生性、無漏寂滅性;現觀緣起,依中道實踐的佛教徒 實證體驗: 緣所生法是無常的、無我的、非實生的、有漏是苦(註27)〈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8~9。(註28)《雜阿含335經》<2>92c。的、無漏是離苦的。純粹現代的學術研究者,但求理解而不修證的話,無法了解第一義諦的佛法,亦不能避免陷於種種戲論中,也無法究竟解脫諸漏。
三.緣起的相依性
若根據早期佛法,依現實敘述“緣起的相依性”,則有諸多闕失;後來發展中的佛教,純依想像論述“緣起的相依性”,合乎邏輯者則另當別論。然而,“緣起的相依性”終究不能替代“緣起的此緣性(註29)”;增田氏為了批判“緣起相依說”,閱覽主導此說流行的學者及其主要論點,首先歸納如下:
現在問題是與緣起空說直接有很深關係者,實由宇井博士所提起的“相依性”解釋。宇井博士認為緣起之根本意趣,在於「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緣起通則法句,所顯“相依、相關性”。緣起說是在說明,由於「明瞭於緣起各支之間的相依相關性」,世界一切事物,在於相依相關的關係而成立。(<印度哲學研究 二>p.298ff.) 緣起及相依性是同義語。(<印度哲學研究 二>p.321.)如是由相依的、全體的觀察,看出緣起各支無有固定的、實體的(我),亦即是立足於無我的立場。(<佛教思想研究>80-86.)以上即是給予「緣起空說」作準備,然後主張「此緣起空說為 佛陀的根本思想,並且是貫通後世正統佛教的根本基準。」(<印度哲學研究 二>p.325-330.)和□博士是比宇井博士立足於更徹底的論理主義之立場,對緣起說拔去人的主格,追究純粹的「法與法」之條件關係。對宇井相依性說過分重視,而有下述:「追求種種緣起系列的共通根本思想,須認識宇井氏相依性,此外無他。』(<原始佛教實踐哲學>p.272.)『緣起說是追尋法與法之間的依存關係。」(<原始佛教實踐哲學>p.301.)
這些說法與 Keith 及 Stcherbatsky等所說一致,爾後 很多學者採用之,緣起空說大約成為最有力者。 (<Buddhist Philosophy in India and Ceylon>p.247;<The conception of Buddhist Nirvana>p.39-41.)(註30)
筆者對於上述內容,有許多意見相左,部分已有增田氏及三枝氏之評議;兩氏評(註29)"idappaccayata paticcasamuppado(「此緣性──緣起」或「緣起的此緣性」)",參<V>i.5。(註30)<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99。
論之中,有筆者所贊同,亦有需再議者。
(一)增田英男氏對相依說的批判
但是原始緣起說之根本意趣,究竟如宇井等所說,是在於“相依性”嗎?忠實檢討原典文言,各種緣起說中,明瞭說到相依性者,只是九支及十支緣起中“識與名色”的關係而已。於此兩支之條件關係是特殊的,相異((於一般緣起系列各支間的關係))而「呈現相關的,陷入永遠地特殊循環」故,於此不更前進,經中特別提出來。以此為「一般原則」,理應不能推及其他緣起支間之關係。(註31)
增田氏對宇井氏等所說,原始緣起說之根本意趣在於“相依性”持懷疑的態度;經其檢討原典,各種緣起說中,明白說到“相依性”者,只是九支及十支緣起中“識與名色”的關係而已。識與名色兩支之條件關係是特殊的,相異於一般緣起系列各支間的關係;認為理應不能推及其他各支間之關係。然而,筆者對“相依性”之定義,未得共許之下,不適合評論;何以故?“相依性”有歧義。若言相依性指,ida-ppaccayata'則九支、十支乃至十二支緣起皆是'idappaccayata'( 此緣性)';若言相依性指“識與名色”二支之間的關係而已,所根據原文“annam annam nisayaa(直譯︰異異依止/他他依止)”之意譯,其義亦可以作為“相依性”解釋,然易誤會為甲與乙有相依關係──甲依止乙,乙依止甲──宜以《雜 288經》的譯語「輾轉相依」了解,否則,不合原始緣起說。《雜288經》所指:
識緣名色(與 名色緣識)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註32)
此處“識與名色”「輾轉相依」為“多法次第展轉依止義”,指 依止甲(之識)而有乙(名色之)成立,依止乙(之名色)而有丙(識之)成立,依止丙(之識)而有丁(之名色)成立....──相當於甲生乙,乙生丙,丙生丁……或母生子,子生孫,孫(註31)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100(註32) 《雜阿含經》:「譬如三蘆立於空地,展轉相依 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名色緣識)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2>81a,《The book of Kindred Sayings》:“there stood two sheves of reeds leaning one against the other.”<SE>ii.80《南傳大藏經》:「二蘆束,互相依立」<南傳13>166。
生曾孫……;並非“二法互相展轉依止義”即指甲 (之識) 與乙 (之名色 )二法互相依止而成立──相當於甲生乙,而乙又生甲;母生子,而此子又生其母;違反現實,並不符合“此緣性──緣起性”。當知「一系列多法次第輾轉相依」纔合乎有情數緣起之“此緣性”。至於雜287經》所言:
「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麗本︰「有」衍文)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註33)
為解釋世尊於菩提樹下逆、順觀察緣起之增長法,“齊識而還”之理由,《大毘婆沙論》有十八種說法;其中三種屬尊者世友所說:
何故齊識心便轉還?以識樂住識住中故,謂識不欲捨於識住,識住者即名色;故觀識已,還觀名色。復作是說:識與名色互為緣故。復作是說:此二展轉為因果故。(註34)
尊者世友所說:「識與名色互為緣」及「此二(識與名色)展轉為因果」,二事或二物互為緣,或者展轉為因果,尊者沒有再加說明。可能有人誤解為甲(之識)與乙(之名色)互緣,或者誤解為甲(之識)與乙(之名色)互為因果。如筆者所了解尊者世友所說義,「識與名色互為緣」指有些識為名色之緣,有些名色為識之緣;「此二展轉為因果」指有些識為因而有名色為果,有些名色為因而有識為果。如 (甲之) 識為因而有(乙之)名色為果,然(乙之)名色為因而有(丙之)識為果,(丙之)識為因而有(丁之)名色為果……如是識與名色展轉為因果。然絕非只有(甲之)識與(乙之)名色,此二展轉互為因果。有情數之緣起,無有母生子,而子又生母之事實。上述合乎“此緣性”之「展轉相依」,即指有情數緣起支之系列「次第相連展轉為因果」,相鄰兩支之間,唯前支為因而後支為果。
增田氏則對學者誤解「相依性」作如是評:
然而,將緣起解釋為「相依性」之學者,將此停滯挫折的九、十支緣起之「識──────(註33)<2>80c。(註34)<27>124c。
名色」特殊相關關係,認為是「緣起之基本原則」,想要把它推廣及「全般的緣起說」。此乃明顯地非理類推!總之,「 相依性」是十支緣起中,唯識與名色間妥當的關係而屬「特殊原則」而已,並非適合緣起說全體之「普遍原則」。(註35)
筆者有不同的意見,「相依性」若是指'idappaccayata(此緣性)'則是 適合緣起說全體(二支、三支……乃至十二支緣起)之「普遍原則」,並非唯識與名色間的「特殊原則」而已。 倘若將'annam annamnisaya(異異依止)' 作為「互相依止」解,唯有識與名色,或名色與識有如此特殊互相依止之關係;不說明清楚則有可能使人誤解,以為(甲之)識與(乙之)名色相依、互相依止。'annam annam有「互相」之義,但是依經文脈絡,或依事實之因果關係、因果鏈,必定是前因後果,不會有甲因乙果同時俱有或互為因果;所以 最好把'annam annamnisaya'作為「異異依止」直解。 所謂「異異依止」或譯作「展轉依止」如上述,指 甲(之識)為因 而有乙(之名色為)果,乙(之名色為)因 而有丙(之識為)果,丙(之識為)因 而有丁(之名色為)果……如是異異(甲、乙、丙、丁……)次第展轉相依。以略式表示如下:
…識(甲)→名色(乙)→識(丙)→名色(丁)……
上列表示:不同之主觀與客觀──甲、乙、丙、丁……──次第展轉生起。 不祇識、名色次第展轉相依,甲(之識)為因 而有乙(之名色)為果,乙(之名色)為因 而有丙(之六入處為)果,丙(之六入處為)因而有丁(之觸為)果,丁(之觸為)因 而有戊(之受為)果,愛…取…有…生…乃至老死亦復如是次第展轉相依。以略式表示如下:
…識(甲)→名色(乙)→六入(丙)→觸(丁)→受(戊)→愛(己) →取(庚)→……
上列表示:不同之緣起支──甲、乙、丙、丁、戊、己、庚……──次第展轉生起。
增田氏認為緣起支間有方向的關係,而作是論:(35)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100。
九、十支緣起之「識 名色」之關係以外,所有緣起系列 (五支……十支)都在說明「一方的(單向的)緣起關係」,絕非 屬說明「相互的、相關的緣起關關係」。當然順觀及逆觀之方向是相異, 於兩觀之各各觀察,是「一方的關係」,並非「 相關關係」。亦即在順觀之場合是屬一方的生緣起,並非「相關的相生緣起」;在逆觀之場合也是屬一方的滅緣起,並非「 相關的相滅緣起」。此事可見「緣起通則」之經文則可明瞭︰「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此 文明白地說「一方的之緣生及緣滅」,並非說明「互相的、相關的之緣相生及緣相滅」。若是互相的、相關的緣起者,不可 以沒有︰「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之經文。(註36)
確實如此,所有緣起系列(五支……十支……乃至十二支)都在說明「一方的緣起關係」,絕非屬說明「相互的、相關的緣起關關係」。然有情數緣起──一期之生存與生活乃至多生流轉生死──設若觀察、思考或談論到「系列的事實緣起」(非「理論緣起」),而是指明單向的因果關係(如增田氏言則:一方的緣起關係)。換言之,所有緣起系列,包括九、十……乃至十二支緣起之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老死,都有其前因後果之單向的緣起關係,而不能顛倒方向而說之。系列地逆觀緣起,是以果究因之事實觀察;系列地順觀緣起,是以因推果之理想比量。兩種方式,皆有其系列的單向性進行。甲因與乙果,一定是因先果後;若由甲因合乎緣起而生乙果,不能反向而以乙為因而生起甲果;例如:唯有母懷孕而生其子女,未有子女懷孕而生其父母者。如是,增田氏意指「九、十支緣起之『識 名色』之關係」有雙向的關係,需說明清楚,否則「識 名色」依例可改寫為「父母 子女」,顯然事實上不存在。增田氏贊成宇井氏對緣起法則之說明「此(因)、彼(果)」關係,在系列上有其“一方的確定性”,如下:
但是巴利語原文之「此、彼」哪一個都是用"idam"同一代名詞。(註37)「於此、這」文字表面一看,亦可以作「相關的」解釋。宇井說此二“idam”為(註36)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100-1(註37) “Imasmim sati, idam hoti;(於此存在時,斯有;) imass'uppada idam upajjati.(由此生故,斯生起。) imasmimasati, idam na hotil(於此不存在時,斯無有;) imassanirodha imam nirujjhati ti.(由此滅故,斯消滅。) ”<S>ii.p.28。
「條件及被條件」是能夠互相預想,所以可以說有「相關的」。但是宇井又曾說:「此條件及被條件之關係,在序列上有其一方的(一定的方向)確定性,不得自由改換。(<印度哲學研究二>318f.)否定改換之可能,兩“idam”之關係,不可以解釋為有「相關的」。又,巴利文獻之兩“idam”解釋為指示同一物者,則 (緣起法則之)經文,根本消失其意義,即謂:「有 A 時,有 A;由於生 A,A 生起。」相當於「同語反復」之戲論,緣起之意義完全消失。是故,兩“idam”必須解釋為非指同一事物,是指二物。若解釋為二物,結果與漢譯之「此、彼」擔當同樣的意義。上述之批判,畢竟是適當。如上述,緣起說怎麼樣看,都是在說明「一方向的之緣生、緣滅」;並非說明「互相的、相關的條件關係」。是故,只要就忠實於文獻而說,從如此的緣起說,不可能導出相依性之論理。(註38)
宇井與增田兩氏皆注意到緣起法則原文所用指示代名詞,言:「此彼』哪一個都是用“idam”同一代名詞。」說到使用‘同一代名詞’顯然有誤;當言:使用同一類中性近身指示代名詞。經文以同一類中性近身指示代名詞,指稱因及指稱果;如果是親自經驗的事物──則以結果追溯原因;如果實驗證實的事物──則由因緣觀察及於結果生成。又,表示所處因緣的狀態的觀察與把握,採用處格的近身指示代名詞──“imasmim”; 所觀察的事物,其結果為主要對象,採用主格的近身指示代名詞──“idam”。如此表明這結果之所以形成,是處於有此因緣具足之狀態才形成;反之,這結果之所以變為沒有,是處於此因緣有具足之狀態才轉變成為沒有。這結果之所以生起,是由於此因緣之生起故;這結果之所以消滅,是由於此因緣之消滅故。這事物之有、無與生、滅,悉皆由於此因緣之有、無與生、滅故;如是,這結果與此因緣之關係,即“ idappaccayata(此緣性)”。然而 因不即是果,果不即是因,因果不即是一;因果生滅無常,因滅果生而因果相續,不離、不斷;何以故?因果之間有“此緣性”故。
(二)三枝充氏對相依說的批判
三枝氏<初期佛教思想>書中第九章「緣起說」中,亦對緣起的相依說”有所評論:(註38) <佛教思想求道的研究 續>p.101
於初期佛教之資料中,緣起有以巴利語 idappaccayata(梵語idamprat=yayata)為表記之例。此語實為相應於初期佛教表示緣起說之用語。(宇井博士於<佛教思想研究> 中,特別大書特書之。)即如文字原樣 指「緣(緣此的事情)」,其中,與緣起之時間的解釋或論理的解釋無關之術語,對於緣起只是表示一種關係性而已。
然而,宇井博士將此 idappaccayata譯作「相依性」,即極其危險;與宇井博士並排,有很多學者亦將此語譯作「相依性」。畢竟「相依性」是處於脫離原語而獨自使用著。
所謂「相依」此詞,顯然是一概念、術語,有其獨立的意義及內容。宇井博士相當於採用此語時謂:
idappaccayata, idampratyayata 其字義是「依(依此的事情)」,其意義是:甲是依此乙,乙亦依此甲;亦即指互相相依之事情。所以可以譯作“相依性”吧。(<印度哲學研究>第二「第二 原始佛教資料論」p.225)
據初期佛教資料說「甲是依此乙」是正確的,繼之說「乙亦依此甲」之例,在 《長部》 <第十五 大緣經 (Mahanidana- Suttanta)>所述「九支緣起」說之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名色□識最後所說之「名色□識」為唯一例外,其他全 然不得見;因此,所謂「互相相依」者,除此唯一例外,則顯然有誤。(註39)
三枝氏認為 “idappaccayata”此語實為相應於初期佛教表示緣起說之用語,即如文字原樣 指“緣此的事情”, 與緣起之時間的解釋或論理的解釋無關之術語,筆者讚同此說。然而筆者以為“idappaccayata”對於緣起不只是表示“一種關係性”而已,在說明有情數緣起系列中,任何相鄰二支,有其因果關係之確立性,因法與果法之間有其系列的確定性或位置的不變性。因與果不能倒置;由乙為因而生甲之果,則 不得以甲為因而生乙之果。
三枝氏指出宇井氏將“idappaccayata”譯作「相依性」,並非符合原義,而且有誤導他人思想之危險性;很多學者亦追隨宇井氏,使用「相依性」一詞。如宇井氏依據:甲是依此乙,乙亦依此甲;即指互相相依之事情,可以將“idappaccayata” 譯作「相依性」。則顯然違反有情數緣起所示之「輾轉次第因依」之事實。三枝氏所說:據初期佛教資料說「甲是依此乙」是正確的,繼之說「乙亦依此甲」之例,在(39) 三枝充□<初期佛教思想>pp.476~7a。
《長部大緣經》所述「九支緣起」說之“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名色□識”最後所說之「名色□識」為唯一例外,屬誤解。逆觀緣起之增長法:「由(乙)識之緣有(甲)名色」「由(丙)名色之緣有(乙)識」;因此,所謂「(乙)識與(甲)名色互相相依」,「(丙)名色與(乙)識互相相依」,“識與名色互相相依”是錯誤。說「(甲)名色依止(乙)識」,「(乙)識依止(丙)名色」,“識與名色次第展轉依止”,纔是正確。
筆者認為不只“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名色”等八支,相鄰兩支之間,前支為後支所依,非後支為前支之因依;名色與識兩支之間, 並非是“名色□識(甲←乙,乙←甲;甲□乙,甲□乙;甲與乙互相相依)”。名色與識 兩支仍然如前述──老死……乃至名色等八支,相鄰兩支展轉次第因依──即甲之名色依乙之識而有,乙之識依丙之名色而有,丙之名色依丁之識而有……;並非「甲之名色依乙之識而有,乙之識依甲之名色而有,甲之名色與乙之識兩者互相相依。」
三枝氏又作評議如下:
idappaccayata如文字原樣直譯即為「此緣性」(以此為專門用語,則是大家不熟習之措辭;如此之譯語,雖然不見於漢譯阿含,為避免誤解。(註40)亦可謂適當。
可是上述「此」(idam)這一詞,於考慮緣起時,說起來是處於一「支」(anga)的狀態而開展著,於此
此(idam)= 支(anga)
可以如是考慮。若然,所謂「此緣性」此非普遍使用之詞彙,以「支緣性」乃至「支緣起」之譯語替代,可給予 idappaccayata作翻譯。
而且,此是極為重大之事,若於初期佛教資料,見緣起所說之例者,確認每個支之存在。( 但是,並不是說實體的存在,寧可謂沒有那樣詳細反省地使用著。)如是說起來,支是有支(bhava-anga);因此,支緣起亦可稱為「有支緣起」。
若是如此,以安立十二支之十二因緣為始,各種緣起說必定施設二支以上故,換句話說,幾乎所有緣起說是「支緣起」「有支緣起」。亦即由於「支緣起」「有支緣起」之詞,idappaccayata被表明,可以說同時幾乎網羅了大部分初(註40) 筆者認為「誤解」,指“idappaccayata”譯作「相依性」,可能產生誤解緣起之實際狀態;譯作「此緣性」則可避免。
期佛教之緣起說。( 於此,與早先所論時間的解釋或論理的解釋無關。)
三枝氏主張:將“idappaccayata” 如文字原樣直譯即為「此緣性」,以此為專門用語,雖然不見於漢譯阿含,為避免誤解緣起系列兩支之間為「互相相依」。筆者甚為讚同,然而,將“此(idam) =支 (anga) ”以“「支緣性」乃至「支緣起」之譯語替代, 給予idappaccayata 作翻譯。”則有所商榷。如《Paccaya(緣經》所示:
諸比丘﹗云何為緣起?「老死是由生為緣。」若如來出世,若如來未出世,彼(法)界確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緣性;如來現等覺、現觀此(法)。現等覺、現觀(此法)已,宣說、說明、施設、建立、開演、分別、闡明(此法而言)︰「汝等當見之!」
諸比丘﹗「老死是由生為緣。」諸比丘﹗「生是由有為緣。」
諸比丘﹗「有是由取為緣。」諸比丘﹗「取是由愛為緣。」
諸比丘﹗「愛是由受為緣。」諸比丘﹗「受是由觸為緣。」
諸比丘﹗「觸是由六處為緣。」諸比丘﹗「六處是由名色為緣。」
諸比丘﹗「名色是由識為緣。」諸比丘﹗「識是由諸行為緣。」
諸比丘﹗「諸行是由無明為緣。」若如來出世,若如來未出世,彼(法)界確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緣性;如來現等覺 、現觀此(法)。現等覺、現觀(此法)已,宣說、說明、施設、建立、開演、分別、闡明(此法而言)︰汝等當見之!(註42)
關鍵詞句是:
彼(法)界確立──法住性、法定性、此緣性。(thita va dhatudhamma-tthitata dhamma-niyamata idappaccayata.)(註43)
明示有情之生命、生活現象之實相為「這所以有者,因為此有(而形成)。」如:老死是緣生而有……乃至行是緣無明而有。換成公式則為:「此有故彼有。」或者「此(41) <初期佛教思想>p.473(42) <S&lgt;ii.25f.;參閱《雜阿含296經》<2>84b。(43) <S&lgt;ii.25 參閱註 (59)。相當於《雜阿含296經》:「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 法法住、法定( 麗本︰「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2>84b。
有故這有」或者「這有是緣此有故。」或者「這是緣此而有。」明白地說:「這結果是由此因緣而形成。」《緣經》指示某些因緣與某一結果之間有其決定性(dhamma-tthitata 法住性);“因法”與“果法”之間,其關係確定。因緣在前,而因緣具足之剎那即有結果之形成於後,因緣與結果之間有其一定之次第,其位置不可隨便更改(dhamma-niyamata法位性)。 如《雜阿含453經》所說:
非緣種種愛生種種受,非緣種種受生種種觸,非緣種種觸生種種界;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緣種種受生種種愛。(註44)
現實上,由乙(之因緣)生成甲(之結果);除乙(之因緣),無其他條件生成 甲(之結果);此乙因緣與 這甲結果之間,有必然的關係建立著,如此狀態即是「法住性」指「因緣與結果確立的狀態」;此因緣與這結果之間的狀態,即「此緣性」或言「即此是緣性」。 三枝氏所言:「此(idam)=支(anga)」所以「此緣性 = 支緣性」,可能會使人誤會每一緣起支是此緣性;然而,「此緣性」是指有情數緣起系列,相鄰兩支之間,有其「法住性」與「法定性」。「此」指因支與果支所維持因果的狀態,當然每支皆由緣所生,是「緣生法(paticcasamuppanna dhamma)」;所以《緣經》如是說:
諸比丘﹗云何為緣生法?諸比丘﹗老死是無常的(法)、有為的(法) 、緣生的(法)、盡滅法衰滅法離欲法滅法也。
諸比丘﹗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
諸比丘﹗無明是無常的(法)、有為的(法)、緣生的(法)、盡滅法、衰滅法、離欲法、滅法也。
諸比丘﹗此等(諸支)被稱為「緣生法(paticcasamuppanna dhamma)」(註45)。
如是,可以知道「此緣性」並非指「支緣性」,有情數緣起系列相鄰兩支之關係是「此緣性」;有情數緣起系列之每一支是「緣生法」,是“由緣所生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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