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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塞尔在其《心灵导论》的第十章专门阐述了他的“知觉”理论。塞尔是一个语言生动、充满活力的哲学家,他观点鲜明,直截了当,批判别人的思想毫不含糊。我欣赏他的直爽,感慨他的勇气,崇敬他的智慧。他的思想对的斩钉截铁,错的明明白白,决不云山雾绕、晦涩艰深、拖泥带水。因此在这里我是带着一种敬仰的心情来批判塞尔的“知觉”理论。
塞尔持一种直率实在论观点,他认为当我们看一个事物时,我们直接看到的就是对象本身,而不是物质对象的显相。这种观点是常识的观点,所以又叫朴素实在论。常识观点受到历史上的许多大哲学家的批驳:巴门尼德、柏拉图、笛卡尔、贝克莱、休谟、康德等等都坚持一种“知觉表象理论”,认为我们看到的不是实在本身,只不过是一些表象。
塞尔坚持常识实在论,并为这种观点提供了一个先验的证明,其证明的方式是:在生活世界中人们能够成功的进行交流;在交流中我们使用的是公共语言;公共语言中的指称对象是一个公共对象;表象(感觉予料)是私人的;如果大家都知觉到的是私人的表象,那人与人之间就无法进行交流。比如张三和李四一块打蓝球,张三对李四说把篮球传给我,李四把篮球传给张三,张三把篮球投进篮筐中。在这里,张三和李四在语言中所指的篮球是同一个公共的对象,传递的也是一个公共的客观对象,如果张三所看到的篮球是自己的感觉预料,李四见到的篮球是李四私人的感觉预料,李四就无法把私人的感觉预料传递给张三,张三无法把李四私人的感觉预料接过来投进篮筐中。因此“知觉的表象理论”一定是错误的,我们看到的一定是客观的物质对象本身,而不是表象或者感觉予料。从一个真命题p,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出命题q是真的,这样的论证就是先验的论证。塞尔就是用语言的公共性来推出语言的指称对象的公共性,从而证明知觉对象是公共的物质对象,而非私人的感觉予料。
对于塞尔的先验论证我们同样可以用先验论证的方式进行批判,证明我们看到的对象不是物质对象本身。我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可以有力的驳斥塞尔的观点,这个例子我经常使用,而且到目前为止我看是无人能够反驳:科学家告诉我们太阳距离我们很远很远,就是跑得最快的光线也要等到8分钟之后才能从太阳跑到我们的地球上来,落到我们的眼睛上,但是我们却一抬头就能看到太阳,那么我要问塞尔我们一抬头看到的太阳是太阳本身吗?如果我们当前见到的太阳是太阳本身,那么当前就同时存在着两个太阳本身,一个是我们一抬头就能直接看到的这个太阳,这是按照塞尔朴素实在论观点认为的这就是太阳本身;一个是科学家向我们证明的在当前在遥远的地方的太阳,它的光线正在发出,等到8分钟之后才会传到我们眼睛,我们才能看到的太阳。那么在当前就由两个太阳本身同时存在,一个在遥远的地方,他的光线刚刚发出,等到8分钟之后才能达到我们的地球,一个就在我们的面前,我们一抬头就会看到它的存在。同时存在两个实在的天阳,这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逻辑上是相矛盾的,这是常识实在论无法解释和说明的。这就在事实和逻辑上证明了那种认为我们直接看到物质对象本身的思想是无可救药的陷入了死胡同,常识实在论是一种不成功的知觉理论。
塞尔为维护自己的朴素实在论,对现象主义的表象理论或感觉予料理论,从科学角度和幻觉角度进行了驳斥,试图说明感觉予料理论的荒谬性,但是在我看来这种反驳是不成功的。
许多坚持现象论观点的哲学家就是用科学的观点来为自己的理论做证明的,塞尔熟悉这种“从科学的角度的论证”,并对这种论证方法进行了批驳。但是在我看到塞尔对“从科学的角度的论证”的批驳非常软弱无力,根本就不能说服读者,相反“科学方面的论证”却凸显了常识实在论的矛盾和粗陋。塞尔认为我们“从科学的角度的论证”来否定常识实在论是犯了“发生学谬误”,比如认为反对马克思主义是因为反对者属于资产阶级,这样论证就是犯了“发生学谬误”。塞尔认为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我们是怎样知觉世界的,比如我是怎样看到我的手的,这种从视觉是如何产生的角度来进行的分析并没有证明我们没有直接看到外物本身而只是看到对象的表象,这种从视觉是如何产生的角度得出我们不能看到物质对象本身的思维方式是犯了“发生学谬误”,也就是说“从科学的角度的论证”来反对常识实在论的人就是犯了“发生学谬误”。但是我看不出科学的分析有什么错误,从视觉是如何产生的角度对知觉进行分析有什么思想谬误?相反它是科学思维的重要形式。许多哲学家正式用这种科学的思维方式才发现了常识实在论的不足,提出了知觉表象理论来对我们的知觉做出解释。感觉予料的理论源于科学的思维方式对朴素实在论的反思,暴露了常识实在论与科学的冲突,哲学的任务就是要解决这种冲突,把常识与科学的观点统一起来。但是塞尔对感觉予料的批判是直接否定了科学思维方式的合理性,认为用科学思维来分析知觉就是犯了“发生学谬误”,这种反驳是毫无道理的。
塞尔对于感觉予料理论从幻觉角度进行批判。塞尔认为在幻觉中,我们什么也没有看到,麦克白在产生幻觉时他没有看到任何对象;对于重影问题,塞尔认为“我们应当永远不要非批判的接受这样一个问题所提出的质询,即当我看到我的手指成双倍的时候,我到底看到了成双倍的什么东西?对于此问的回答是,当你看到你的手指成双倍的时候,我其实没有看到任何成东西成双倍。”塞尔认为看到“显相”就是看到了对象本身,它认为“决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你可以看到某事物看上去的样子的情况下,竟然看不到该事物自身”。也就是塞尔反对把显相与对象区分看来,认为显相就是对象,它是一个东西不是两个东西。塞尔的观点是:在知觉中只有知觉对象没有另外的显相,我们看到一个苹果就是看到苹果本身,而不是看到苹果的显相。塞尔既然否定显相的存在,那么在幻觉中,没有实在的对象,塞尔就得出结论,在幻觉中人们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这是对现象学的无知,按照现象学的理论,意识具有意向性,没有无对象的意识,不论是在幻觉中、梦境中、海市蜃楼中、错觉中、对双栖图形的视觉中、还是在正常的知觉中,都存在知觉对象。按照罗素的理论,知觉中的感觉予料对于我们是最硬的材料,其存在是不容置疑的,我们可以怀疑任何东西的存在的真实性,但是我们不能怀疑我们直接知觉的东西。因此在幻觉中、梦境中、海市蜃楼中、错觉中、对双栖图形的视觉中我们确实有一个知觉对象,而不是象塞尔认为的我们什么也没有看见。塞尔从幻觉角度对感觉予料进行批判,其实就是用常识来批判科学思维,用常识的思维来批判哲学思维,来批判现象学。但是我们知道,哲学的任务是要调和常识与科学的矛盾和冲突,把常识思维和科学思维协调起来,当然也要解决在哲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观点的冲突,实现对世界的统一的认识。但是塞尔的常识实在论是从常识出发反对科学思维的结论,批判哲学为解决常识与科学思维冲突的所提出的方案,这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只是回到了常识那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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