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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列维纳斯百年诞辰:与高宣扬教授对话 | |||||
| ——以‘他人’为终极关怀的哲学家 | |||||
| 作者:高宣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3 【哲学在线编辑,转载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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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与他者的关系:最优先的本体论问题 △问:列维纳斯怎样对待哲学传统?特别是传统的形而上学? ▲答:人与他者的关系是最高的本体论问题。列维纳斯认为:与他者的关系问题属于‘第一哲学’(la philosophie première)。讨论他者的伦理学是哲学的首要任务。“回应他者”是人的本质。人是为他者而存在,是为对他者负责而生活。他者是我的世界的存在的基础和根源。“最重要的论题,我的主要定义,就是:其他的人,作为最优先的本体,就是构成给予我的这一切整体,即所有一切事物和整个世界以及呈现于我们面前的一切景观的一部分。他人,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以‘脸’的方式,渗透到这个整体之中”(Levinas, 1986. l'Asymétrie du visage. Interview d’Emmanuel Levinas par France Guwy pour la Télévision néerlandaise. In <Cités> 2006 No. 25)。 △问:列维纳斯如何看待自由?怎样看待自由与他人的关系? ▲答:对列维纳斯来说,自由就是向他者的超越。他者的存在,是无限的王国,是人性的真正场所。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个人,只有朝向他者实现真正的超越,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自由。自由只存在于他者的无限世界。人必须向人性的乌托邦(L’utopie de l'humain)寻求新的自由期望。人性的乌托邦是无限的自由王国。人性的乌托邦,不是乌有之邦,也不是虚幻的彼岸;它是他者之所在,也是人自身于现实中生存的依托性的精神支柱及向往的目标。它的存在不但吸引人自身的超越活动,而且也鼓动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不停创造。所以,乌托邦是现实的人进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来源,也是改造和批判现实的指针,又是人的自由的保障。 同样地,向他者的超越表明神本身的存在及其无限性,表明人与神的永恒对话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潜在性。神是存在的无限性的根基所在,也是人本身永远保留希望的支柱。自由脱离不开神的保护和启示。人是有限的存在,他只有向无限的神和他者实行超越,才能有希望达到他在有限的现实中所无法获得的自由。 因此,向他者的超越,要求人们除了进行创造的行动之外,还必须以宁静的沉默和思索面对生活世界,面对彼岸世界。整个世界,归根结底,是以其形式而存在的微妙结构,是无限的超验世界的总体。“形式的世界像无底的深渊一样敞开着(le monde des formes s’ouvre comme un ab?me sans fond)。它就像宇宙爆炸形成时那样,是敞向无底的深渊的混沌;在那里,无所谓地方;它就是那个‘有’(il y a)本身”(Levinas, E. 1947: 121)。 面对浩荡无边无底的他者的存在本身,人的生存的最好态度就是像小孩子那样,像幼儿那样,沉睡,沉思,单纯,朴实,真诚,让自己设法意识到自身的渺小和无奈,让生活世界继续默默地走它的路,使世界作为真正的他者而陪伴着生存,给予生存以最大的希望。“人们孤独地睡着,像小孩那样,让大人们继续过他们的生活;儿童们才感受到他们的‘吵吵闹闹的’房间是最安详的”。列维纳斯认为,只有在这种沉静中,才能显示存在的沉重性,才能显示时间的荒谬(absurde)的单纯性和单调性,才能显示世界的无限性,才能体会到神的存在的崇高性和伟大;列维纳斯认为,只有真正进入这种肃穆寂静的沉思,才表现人的生存的警觉性及其时时清醒的可能性。 向他者的超越,表明‘存在’本身的无限性和异在性。“存在基本上是异在的,也是我们所要遭遇的。我们顺从于它的令人窒息的约束就像黑夜一样,但它并无响应。它本身就是存在之恶”。其实,在列维纳斯看来,恶并非一种缺陷,也不是存在的缺乏;相反,他认为,恶是存在本身的过分现身,是存在的外溢。正因为它是过分的和过度的,所以它显得很可怕,甚至是令人恐惧。 另外,向他者的超越表明自由是无限的,也是不可或缺和不可被剥夺的。“自由铭刻在记载着法律的神圣的石桌上。…它显示于一种书写的经文上,当然也是不可被摧毁的,而且它还在人之外永恒地存在,存在于永远保存着人的自由的天国之中”。 列维纳斯认为,自由之所以是不可剥夺和不可摧毁的,就是因为它是神所保障的。“法律之桌是神的创造物和作品”。实现自由固然需要付出代价,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使人受到约束,但这种约束不是来自人的意志,而是决定于神的意志。在列维纳斯看来,如果没有超越的他者,没有在神的保护下的无限自由王国,人间的自由既使有法律保护也是脆弱的,不勘一击。同时,列维纳斯认为,自由也不是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永远严肃和高不可攀,自由对于人来说也是随时都可以成立和实现的,“只要我能够自由地选择我的存在,一切都将是正当的”。他人对我的命令,实际上就是通过他人的脸上所显示的神的命令而发挥它的威力。 向他者的超越,不仅给于人以真正的自由,而且也保证了人的希望和永远乐观。面对现实中的恶和恶势力的横行,如果没有他者的超越性,如果没有人性的乌托邦,如果没有无限的神,就很难使人产生勇气去克服不断出现的灾难。 向他者的超越,使列维纳斯将伦理学置于形上学本体论之上。他者既然不是外在于人自身的因素,他就成为自我的不可摆脱的本质条件。 总之,列维纳斯透过现象学走向理想的伦理世界,他认为这种伦理世界的存在,是生活世界得以自由实现其节奏及合谐的条件,也是现实世界中的生存得以产生希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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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qiao 责任编辑:qia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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