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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高宣扬:鲁曼社会系统理论的性质及其特征       ★★★ 【字体:
高宣扬:鲁曼社会系统理论的性质及其特征
作者:高宣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15 【哲学在线编辑

    五 反人本中心主义的系统理论

    鲁曼研究社会系统的又一个明显特征,就是试图远离传统社会学中的人本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原则,使他对于社会系统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于人的兴趣,并把每一个个人妥善地安置于复杂的社会系统之中,以便从社会系统运作的观点去分析人和行动者的问题。

    世界上各种系统的存在及其运作是普遍的和客观的。所谓系统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主要正是指它们并不是根据人的意志或思想而具有其规定性。系统的存在及其运作,完全根据系统自身内在因素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网络的自我参照。人的思想和行动对于系统的存在及其运作的影响,只是在人的因素参与系统运作的范围内才有意义。正是在这个重要思想的指导下,鲁曼认为有必要深入研究对于暸解社会系统理论作具有重要意义的‘行动系统’和‘心理系统’。‘意义’和‘沟通’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在鲁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中被赋予了特殊的内容。总的说来,就一般系统理论而言,人的因素只是在其涉入系统范围时才有意义;一般性的系统研究是不把人及其意识纳入核心范围的。换句话说,一般系统理论是超出人及其行动的范围而探讨问题的。但就特殊系统而言,只有涉及到那些与人相关的系统,才有必要深入探讨人的问题,包括探讨人的意识、心理、意志以及人的行动的某些特点。在此情况下,鲁曼并不忽略对于人的意识、心理及其行动的深入分析的。正因为这样,鲁曼的社会行动理论中对于与人相关的‘时间维度’、‘期待’、‘心理系统’及其它等等,都作了特殊深入的分析。

    显然,鲁曼社会系统理论是反人本中心主义传统的。他根据当代社会系统不断分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同时应用当代科学技术所提供的科学管理方法,使他成功地论证了:社会生活是超出个人间的关系和直接互动性范围之外而组织起来的。个人同环绕着他的环境世界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特殊的系统同其环境的复杂关系。反过来,在鲁曼看来,作为「个人」(Individual)的人,始终都是作为社会系统的环境的一部份而存在。与个人的存在相反,社会系统始终都是通过沟通行动构成的。每一个作为个体的个人都是同社会系统相对立的;具有不同个性和人格的个人的存在及其同社会系统的对立性,正是各种社会系统存在的先决条件,而不是隶属于社会系统的随便任何一种「次系统」。各种社会系统靠其本身的独特沟通行动而独立存在,也通过这些沟通行动使社会中的每位个人被卷入到社会系统的运作中。在这里,明显地表现了鲁曼社会系统理论的「非个人」性质(impersonal)。鲁曼的这种社会系统观再次显露出其反人文主义传统性质,同时也显示其「技术主义」特征。

    在鲁曼以前,有相当多的社会理论家,特别是帕深思的意志主义行动理论(Voluntaristic Theory of Action),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行动者的个人意愿之上。帕深思受到传统古典社会学理论的强烈影响,总是凸显人的意志及人的主体目的性在其行动中的决定性地位。在这个意义上说,帕深思的意志主义行动理论实际上就是传统目的论行动理论的新变种。

    在古典时代,马克思、韦伯或涂尔干等人,都很重视从古希腊以来占统治地位的主体中心主义逻辑,强调人作为世界和社会的主体,具有主观意志和目的。由于在他们看来人是世界和自然的中心,人的主体意志和目的就成为了决定社会系统运作的基本力量。到了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对于个人自由的重视,上述主体中心主义就进一步变换成为个人意志或个人目的中心主义。在帕深思的时代,受到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强烈影响,经验主义、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更是泛滥成灾。经验主义、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就是传统主体中心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变种,因为它们都毫无例外地凸显个人的地位。不论是‘经验’、‘功利’,还是‘实用’,指的是对于‘个人’而言,指的是对于自由主体的个人是否有意义。

    帕深思针对美国等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深入分析了作为社会基本成员的个人,尤其作为具有高度自由的个人,究竟是如何处理其主观意志和行动同整个社会制度的关系的。帕深思的个人意志主义行动理论就是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产生、并在理论上获得正当化的。

    所以在深入研究鲁曼的社会系统理论的时候,必须充分考量他的理论同他的老师帕深思的理论的原则区别。帕深思把社会看作是具有不同基本功能的、多层面的次系统所形成的一个总系统,并把受个人意志决定的行动放置在这个社会系统的不同领域中加以分析。由此而言,帕深思是把个人行动和社会结构系统作为基本问题和基本脉络加以考量的。这样一来,不论是从行动者个人,还是从社会环境而言,个人行动过程中以及社会系统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偶然性因素,就被纳入以‘人’这个行动者主体为中心的网络中加以考量。不管帕深思如何强调社会系统本身的复杂性,也不管他如何深入地微观分析社会结构系统层面的复杂性,他都不可避免地将其所分析的社会结构系统归属于个人的意志主义行动网络之中。在鲁曼看来,帕深思的系统功能论的败笔,主要的原因就在这里。换句话说,帕深思的结构功能论的失败就是他以人本中心主义为指导思想。

    从帕深思的系统论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当人们将社会系统归属于‘人’的时候,当‘人’的地位高于或优于社会系统的时候,社会系统本身的生命其自律就被扼杀或被窒息了。

    美国传统的个人行动互动论者,为了克服观察社会宏观取向的片面性,只注意到个人间互动行动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忽视社会系统及其环境的复杂性,忽视系统本身的自我参照能力,从而只是简单地将社会行动看成为单纯的「原因-结果」关系或「理由-结果」关系的系列网络。鲁曼的上述原则和方法,使他有可能跳出分析社会行动的上述「原因-结果」关系或「理由-结果」关系的模式,令人信服地证明了:任何一个社会行动,只要发生在社会组织范围内、并受到社会组织的自我参照性的影响,其发生、过程和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总之,作为个体的个人始终都是社会系统的环境中的一个因素和一个组成部分。他反对从个人的任何一种观点去观察和分析社会系统。

    为了深入清除人本中心主义在系统理论的影响,鲁曼在一九七○年和一九七五年先后发表的《社会学启蒙》两卷本以及其它有关社会学的论文中,进一步考察了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的人本中心主义的实质,并指出了韦伯的「目的模式」(the ends-model)和「支配模式」(the command model)的局限性。他说:「『目的模式』和『支配模式』两者基本上都是以这样的假设为基础的,即:人作为一个完满的人格性而生活在社会系统之内,并且人是以其所表现的行动而实现其自身的自我同一性的」(Luhmann, N. 1982: 42)。《社会的区分化》(The Differentiation of Society. 1982)原为鲁曼一九七○年和一九七五年出版的德文著作《社会学启蒙》(Soziologische Aufklaerung:Aufsaetze zur Theorie der Gesellschaft. Bd. I. 1970; Bd. II. 1975)第一、二卷的英文选译本,其中也搜集了此前发表的重要论文:〈实证法和意识形态〉(Positives Recht und Ideologie. 1967) 及〈互动、组织和社会〉(Interaktion, Organisation, Gesellschaft. 1975)等。鲁曼在这里严厉地批评了韦伯的目的性和支配性行动论的封闭性。他在上述引言中,以黑体字突出显示韦伯理论将行动者设想成局限在社会系统之内的具有完满人格的主体。这样一来,韦伯就把不具完满人格的行动者,也就是缺少整合性的行动者当作应该克服的不完满性。但是,很显然,韦伯的这种设想是违背实际的状况。正如鲁曼所指出的:「为共同目标所做出的努力,在实际上其动机始终是不完备的,古典社会学理论所做的假定,迫使科学的研究倒退而陷入到某种规范的或者有固定任务取向的理论形式中去,或者依赖于理念型。因此,它干脆放弃把握实际行为的条件和功能的尝试。传统的对于系统的内在取向,通过「手段╱目的」的图式和通过权威的支配模式的方式说明系统,将理论硬性箝制成规范式的理论或者以方法论加以限制(也就是以所谓手段/目的合理性的唯一模式限定理论),以及将社会各个成员的人格当作社会系统的「部份」加以处理,所有这一切都是同以上所述那种偏见相和谐的。能够颠覆这种偏见的一种组织理论到现在为止还不存在,尽管我们可以列出一系列批评性的文章。但是,我确信:这样一种组织理论可以在一个关于对于其环境开放的系统的概念的基础上全面展开」(Luhmann, N. 1982: 43.)。

    在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鲁曼的系统理论所说的「系统」,是一种对于其所在的环境开放(a system open to its environment)的系统。鲁曼之所以强调系统的开放性,是因为第一,任何系统在实际上都不可能是自我封闭和自我孤立的;它永远都是在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第二,任何系统所处的环境都不会是清一色的或单一性的,而是极其复杂的,具有不可预测和不可一目了然的高度复杂性。第三,环境同系统的关系也不可能是单一性的、单向性的和固定不变的。在这里所说的非单一性,指的是系统和它的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多样可能性,包括多种在实质和形式上的可能性。在这一点上,鲁曼所反对的是传统社会理论对于系统及其环境的所谓本体论上的「同一基质论」以及所谓的「同一关系论」。同一基质论总是强调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基质性实体的稳定性,并以此为基础去说明系统本身的同一性和它的环境的同一性。所谓同一关系论,则总是假设系统和它的环境只能保持一种主要的关系,并以这种基本关系为基础去说明系统及其环境的变化。这里所说的单向性,指的是传统理论总是以系统本身作为出发点去确定系统同环境之间的关系,避而不谈系统同它的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多种可能的方向,也不考虑这些多种可能的方向随着系统及其环境的复杂性所可能产生的新的多种可能方向。第四,鲁曼强调系统的开放性正是为了突出显示系统本身的高度复杂性及其高度自主和自决的走向。为此,鲁曼说:「开放的系统维持同其环境的实际运作关系,并且通过使得这些关系有组织地连结在一起的方式而维持系统自身」(Ibid.) 。第五,鲁曼所强调的系统开放性,并不是以行动者主体为中心的行动网络开放性,更不是以具有「完满人格」的主体为中心的「目的模式」或「支配模式」的结构。以韦伯为典型的传统行动理论,往往以行动主体的动机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之间的网络作为行动系统的界线。这样一来,尽管韦伯反复强调行动网络的复杂性以及主客观因素的变化多样性,但永远限于行动系统的封闭性之中。而且,这种封闭的行动系统还以有限的中心和边界关系作为基础。其次,在韦伯的行动系统理论中,往往包含着对于行动主体的人格理想化的倾向。强调系统中心的理想化实际上是为了强调系统本身的封闭性及其同一性。而且,为了把这种封闭的系统纳入目的模式和支配模式,也不可避免地将行动主体的人格完满化。韦伯的上述系统论当然同他的本体论和认知论基础密切相关。鲁曼的新系统论,反对系统结构的「中心╱边界」模式,也反对目的模式和支配模式,主要是为了强调系统的开放性及其复杂性。在鲁曼看来,系统的开放性和复杂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正是系统中行动者主体的不固定性和不稳定性,也表现在主体的人格非完满性。行动者本身人格的非完满性,是理解其行动在系统中的不确定性的基础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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