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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希平:沈有鼎与胡塞尔的现象学 | |||||
| 作者:靳希平 文章来源:中国现象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9 【哲学在线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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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沈有鼎谈胡塞尔[62] 1989年7月7日王浩写到:“1942年我选了沈先生讲维特根斯坦及胡塞尔的两门课。” 1974年4月27日 “关于你书上提到的关于哲学的总看法,我大致赞成。我个人还有如下看法:作为世界观的哲学不能按精确科学的方式来谨严地阐述。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弗洛伊德对世界观虽持否定态度,但他似乎认为各民族有不同的理想,由此似乎可以推论出哲学难于统一的结论。这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但似乎也可以得到不能按精确科学的方式来谨严地阐述的结果。无论如何,但这点上,我们似乎不能跟胡塞尔走了。” 1974年7月24日 “恐怕我有点忍不住了。从历史观点讨论问题并不一定得不到成果。现在我将就一个有关的论点表示我的见解。当现代哲学论述自然规律的问题时其间有某种错误的东西。麻烦的中心是,认为自然规律仿佛不是从事物的本质流出,而是强加于事物的某种东西,要不然是事物偶然遵循的某种东西。“本质”一词已经被胡塞尔和桑塔耶纳用滥。对于胡塞尔来说,自然规律不是本质规律,因为它们既不是分析的又不是先天综合的。” 1974年8月4日 “我认为我们很幸运会使用两种语言。用汉语表达逻辑思想现在仍旧相当困难。” 1974年8月11日 “在胡塞尔的一篇文章(遗稿?)中有一个陈述,大意是说,始终追求唯理论的哲学理想(与此相结合的,笛卡尔用“普遍怀疑”或者胡塞尔用Voraussetzungslosigkeit表达的激进派)是西方人的Telos[63]或命运。但人们同样也可以说,“不忘记他们伟大的经验主义传统而继续‘作弄撒旦’是英国人的Telos”。我不知道,或许二者就对传统思想的怀疑来说在精神上是同性质的,只是在方法上不同。 胡塞尔的理想蕴含着哲学是积累的。不过,当我在德国的时候,胡塞尔告诉我,只有他自己的著作才算数,所有其余的现象学文献都没有用。也许这只是一种有力的德国表达方式,用来说明他不同意包含在他那学派的成员们的文章中的许多东西。无论如何,劝告“初学者”除了胡塞尔自己的外应当暂时忽视所有的现象学著作,倒是正确的。 我听说,自从现象学机关报移到美国以来就不再主张一个学派的观点。而且大概也就卷进了无休止的正反二方面的讨论。弗洛伊德说过的“滥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将被允许自由玩弄。 …… “胡塞尔在他的许多研究结果中也许是十分“本质的”,但他在“哲学归约”的方法上当然是极其“非本质的”。哲学家想要绝对必然性,但是除了逻辑和感性资料外没有任何绝对必然的东西。如果把决不允许对如此程度的必然性作任何数量的减少当作原则,那末简直就不能越出逻辑和感性资料外一步。不过,有一件事是完全必然的。那就是,自然科学中得到的大多数结果远比这些“绝对必然性”哲学家的任何系统必然得多。 到目前为止,我完全同意你的稳健的实在论。科学思维的方法是假设和验证。但是,哲学旨在某种深奥和洞察,这不同于自然科学家通常的志向。” 1974年9月2日 “我前信中想要强调的主要论点可以用一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我强调的是,先验论正日益变得更不可信。(我是指康德或胡塞尔类型的先验论。)有些康德主义者认为,说空间为先验的只真正意义不是说几何为先验的,而是说空间的含糊概念为先验的。这当然不是康德自己的观点,…… …… “(刚才所说的一切当然并不使得唯识宗现象学在现代没有意思。特别是他们的学说认为每一种明显的精神现象都是从存在于我们的阿赖耶识中的潜意识“种子”发展起来的,这是很有启发性的。)” 1974年9月8日 “我关于唯识宗所说的话或许需要做点订正。现在在我看来,唯识宗缺乏无穷可分性思想并非因为主张离散性,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任何更好的东西。(目前我们可以忘了我们那位受尊敬的讲师。)据说,释迦没告诉我们什么是一个刹那的真正的大小(即,比方说,一个刹那描述为壮士一弹指顷,这当然要被认为是通俗的和不充分的。要是那时的佛教徒们知道无穷可分性的思想,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欢迎它吗?(比较:胡塞尔的时间现象学。)” 1975年5月7日 “按传统的看法,说道思想,就牵涉六方面的问题,即主体,官能,行为,内容,态度,客体。内容可以指思想内容,也可以指实在或实际内容。思想内容是广义下的概念,亦既胡塞尔所谓Bedeutung[64](意义)。实际内容可以指“限制”于思维行为中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指一种由通常称之为“心思”的思维行为产生的现实的实体。胡塞尔只假定前者,不假定后者。前者在我的论文中称为意指的对象,这似乎是很大错误,因为只有涉及唯名的意义(名字的意义)时才也许可以这样称呼。总之这是胡塞尔的Noema。至于后者,近代人(包括罗素和景昌极)倾向于不和实在相区别。我也倾向于赞同这种观点,尽管论文是倒退了。因为这样一种主体-客体或行为-内容的“原则同格”虽有语言学的支持,实在没有假定的必要。在Vijnaptimatrin佛教中也有意见分歧,见分和相分有人认为是同一个现实的实体的二个方面,有人认为是二个不同的现实的实体。不过我想,这样的心思或内容,虽没有必要和思考或行为相区分,我们仍可假定一种感知的东西,名为内在表现,这是一种感性意象或内部语言,和思维行为或心思不完全同。以上是对于论文内容的一个改正。” 1976年8月26日 “主要是我过去接受了康德认识论的根本出发点,现在觉得这出发点太坏,并且是没有结果的。哥德尔认为胡塞尔也是从康德的原则出发的,而他的体系比起康德来有较坚实的基础。我认为像胡塞尔那样把Vijnaptimatrin型的主观唯心论和柏拉图型的客观唯心论结合在一起,可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两种倾向都是唯心论的,但也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主观唯心论是“减损执”,是归约论,它由于奥卡姆剃刀的一次错误应用而产生。柏拉图型的客观唯心论则是“增益执”,它正是奥卡姆剃刀被与定来要剃的东西。两种倾向既是两个极端,那就很难结合起来。你看,胡塞尔的门徒芬克已经宣布自己是唯名论者了。这也就是要放弃胡塞尔的柏拉图主义,我看这样作也是符合胡塞尔后期哲学的发展趋势的。 …… “胡塞尔和弗洛伊德在现代讲英语的世界中相当流行。这跟他们两人都遭受过纳粹的迫害有某些联系。他们两人的另一个共同情况就是,在他们较早的著作中他们真正充分地讨论了所处理的问题,那时他们的头脑还不像后期那样为新奇的想法所充斥。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仍然是用德文作哲学讨论的一个模范。虽然胡塞尔自己认为它是不成熟的,但它至少具有明白易懂的优点。” 1978年8月28日 “我搞数理逻辑,同时颇注重直观逻辑。胡塞尔出身数学和心理学,但其逻辑学说,主要是从直观逻辑的问题来的。” 1981年5月11日 “哥德尔在哲学上似归向唯心论。特别是康德(或胡塞尔)型的唯心论。” 1981年7月8日 “胡塞尔觉得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和他自己的现象学的epoch在方法上有相似处,所以把他顿悟后的一部重要著作称为《笛卡尔哲学沉思》,并首先用法文发表了。这时幸而希特勒还没有上台。” 附录2 张祥龙谈中国大陆现象学的发端(摘自《现象学思潮在中国》*) 1.首次引入——杨人梗的“现象学概论” 就目前笔者所能看到的出版物而言,中国人正式谈及胡塞尔的现象学早至1929年初,即胡塞尔70岁,正在写作《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一书之时。这就是杨人梗所写“现象学概论”一文,刊登于《民铎》杂志10卷一号,1929年1 月出版。[65] 应该说,在这方面,杨人梗先生处于当时世界的领先地位。不仅如此,这篇七千字左右的文章的阐释水准亦颇为可观。它分为五部分:“序说”,“所谓现象学”,“现象学之创始者”,“现象学之概念”和“现象学之要点”。最后一部分最长,是此文的重心所在。作者依据的都是德文文献,特别重视胡塞尔的《观念1》(即《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1卷)。他在“序说”中先从哲学史角度为“傅赛尔(Husserl,现今译为‘胡塞尔’)之现象学”定位,认为它处于所谓“学之哲学”与“生之哲学”之间,意在“解决现代哲学中种种至难的对立的问题”[66] …… 杨人梗这篇“现象学概论”显示出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比较内行的理解。只可惜它未能引起当时学人的关注。似乎可以讲,这篇东西是80年代之前中国对于胡塞尔最早也最有深度的阐释。 2.张东荪与贺麟论及胡塞尔 张东荪在“一个雏形的哲学”一文中提到了胡塞尔。他写道: 近来于心理学以外,另起了一种新学科,曰现象学(phenomenology),这是德国大哲学家呼塞尔(Edmund Husserl)所创立的。其实就是专研究“所对”的——在认识中的所对(object-in-consciousness)。在认识中发见认识的所对是有独立的理法。于是便分而为三:曰能认识的主观;曰所认识的客观,曰在认识中的“内蕴”(essence)。呼塞尔以为内蕴可由直觉而得,故名之曰Wesenserschauung。而美国新出的所谓批评的实在论却亦取这种三分法。……呼塞尔所谓Wesen,桑他耶那(G. Santayana)所谓essence,其实,就是柏拉图所谓idea(此字我曾译为“理型”)。[67] 能够提及现象学,说明作者学术视野的开阔。但将胡塞尔的现象学归结为“专研究‘所对(意识中的对象)’”,还不够到位,因为现象学更要研究这“所对”之所以能在体验或意识中构成的条件,特别是其时间视域的条件。此外,将胡塞尔的现象学与柏拉图的理念论相提并论,亦过于简单,未能显示出现象学的独特性。这种看法在80年代时还有一定影响。 1934年3月,贺麟在《大公报》的《现代思潮》周刊上发表了“近代唯心论简释”一文。后来他阐述自己思想的力作《近代唯心论简释》即以此文为中心。主张唯理论(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的唯理论)与新儒家的贺麟在这里也提到胡塞尔: 故本性(essence)是自整个的丰富的客观材料抽拣而出之共相或精蕴。因此本性是普遍的具体的,此种具体的共相即是“理”。如“人”、“物”之性各为支配其活动之原理。故唯心论即唯性论,而性即理,心学即理学,亦即性理之学。近来德国的胡塞尔(Husserl)有所谓“识性”(Wesensschau)之说,美国的桑提耶纳(Santayana)有所谓“观认本性”(contemplation of essence)之说,其注重本性与唯心论或唯性论者同,若他们能更进一步不要离心而言性,使其所谓性不仅是抽象的性质,而有如炼丹炼盐般之自文化生活自然物象中抽炼其永恒之本质,以得到具体的共相,则与唯心论者之说便如合符节了。[68] 贺麟认同于西方哲学的主干,即唯理论的传统,并相信可以将它与中国哲学的主干,即以宋明道学(含心学与理学)为最鲜明体现的“唯‘理’论”传统结合起来。但他又特别受到新黑格尔主义和陆王心学的影响,强调“理”或“性”不只是抽象的普遍的,也是具体的,活灵活现于“文化生活自然物象”和人心的直观之中的。因此,毫不奇怪,他注意到了胡塞尔的“本性直观”或“本性展现”。由这段话可知,他对胡塞尔的看法也有张东荪的理解中的问题,即认为或怀疑胡塞尔还在“离心而言性”。尽管这种说法在胡塞尔的言论中也可以找到许多根据,但它没有看到或起码没有强烈意识到更重要的一点,即现象学是扎根于人的直接体验之中的。贺麟在另一篇文章,即大约发表于四十年代的“怎样研究逻辑”之中又提到胡塞尔: 把握住上述两点:(一)不问目的,但问本质;(二)据界说以思想,依原则而认知,便算把握住了逻辑的本质,认识了逻辑的根本精神。而此两种特性皆出于数学,且为斯宾诺莎和康德逻辑思想的核心。我们现在要研究逻辑,其正当途径自亦不外采取出自数学的方法(现代德国现象学派胡塞尔所倡导的逻辑,保持先天方法,注重本质的观认,似乎是现代最能承继并发挥康德、斯宾诺莎的逻辑思想者,可惜中国很少人涉猎到这方面)。能依此种方法以治逻辑,方可达到一种既非抽象的形式逻辑,又非只是求片断的偶然的知识的经验方法,而乃是可以昭示我们真理的本质,帮助我们把握实在,获得普遍必然而有系统的科学知识的逻辑。[69] 这段话将胡塞尔学说归为唯理论的逻辑传统,主张逻辑出于数学,且与哲学的本休论与认识论的问题贯通,这些都是很有见地的看法。但它同样未显明胡塞尔逻辑学说的独特之处,即在意向性的体验中构成意义质料,在直观经验、特别是“范畴直观”的充实中达到自明的特点。简言之,它只关注胡塞尔反心理主义的一面,而未看到他的意向性学说与心理体验描述、特别是与詹姆士心理学中意识流学说的内在关联。 从以上的介绍与分析中可见,四九年之前的中国学界已注意到了胡塞尔,尽管是一种“边缘”式的,却不能说是不重要的。它表明了这些学者的思想敏锐性。[70] 3.文革后罗克汀和李幼蒸重提胡塞尔现象学 四九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胡塞尔现象学的介绍和翻译几乎等于零。除了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之外,缺少这方面的专家或“传播”人才也是造成这种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那样的年月中,“批判”也往往是传播的一种方式。六十年代以后,由于与苏联意识形态的决裂,开始了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更多的介绍,尽管是以边缘化的方式进行的。《哲学译丛》反映出这种变化。1963年,此《译丛》上登出了三篇关于胡塞尔的译文。一篇是I. 开尔伦(Kern,后被译成“耿宁”)的“在胡塞尔哲学中达到先验现象学还原的三种途径”(第3、4期合刊),由何愚译自荷兰《哲学季刊》。另一篇是R. 斯米特的“现象学和形而上学”(第5期),由张继安译自《美国哲学杂志》。第三篇最有特色,是L. 舍斯托夫写的“纪念伟大的哲学家爱德曼·胡塞尔”(第10期),由谭湘凤翻译,无滞校。但是,说也奇怪,自此之后,尽管继续刊载关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论文,乃至这些“存在主义”者们自己写的文章,却再也没有关于胡塞尔的东西了。在由国内人撰稿的刊物中,比如《哲学研究》等,从四九年到“文革”结束,似乎从未登过关于胡塞尔的论文。胡塞尔本人写的东西,则无处可觅。就是洪谦主编的《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1964年),也不见胡塞尔的踪影。只有贺麟又提到胡塞尔,是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1962年)中,讨论到“现象学”的含义时所及。 1980年春,出现了“文革”后、也可以说是四九年之后的第一批关于胡塞尔的文章。它们是李幼蒸的“埃德蒙特·胡塞尔”和罗克汀的“胡塞尔现象学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反动”。前者发表于杜任之主编的《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述评》(北京三联书店,1980年2月第一次印刷),后者则刊登于《哲学研究》1980年第3期。罗克汀的文章已在1979年11月的第一届现代外国哲学会议上宣读,引起一些讨论,所以下面先涉及它。由文题即可看出,作者从总体上批判了胡塞尔的现象学。他的基本论点是:对于现代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有两种态度,唯物主义的和唯心主义的。后一种态度中又包含两种反应形式,即“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的和“现象学—存在主义”的。“第一种形式表现为,表面上顺应自然科学发展的潮流,打着依据自然科学最新成果的旗号,……用歪曲现代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手法来宣扬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并同唯物主义(特别是辩证唯物主义)作斗争。”[71] “第二种形式表现为,他们把哲学与自然科学从根本上对立起来,宣布哲学与自然科学是一种在性质上根本不同的知识。哲学是一种没有任何错误的绝对知识,而经验自然科学则只是一种含有错误的相对知识。因此,……自然科学没有资格批评哲学;相反地,作为相对知识的自然科学应当以以哲学为基础。他们力图用这样一种手法来回避自然科学发展的锋芒,抵挡自然科学发展对于唯心主义哲学基础的冲击。”[72] 胡塞尔的现象学被归入第二种唯心主义反应形式。 作者通过讨论胡塞尔的一些学说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比如讲到通过“还原”而达到纯粹本质和观念化,由此“严格地把现实科学(real sciences)和观念科学(ideal sciences )区别开来,……目的是要否认经验自然科学是一种真正的科学,即否定它具有必然性、确实性和绝对性;而只承认关于本质的科学才具有必然性、确实性和绝对性。”[73] 此外,作者还认为,按照胡塞尔,“纯粹的自我是认识的最初源泉”;“只有先验现象学才能是关于绝对的、超时间的知识”;“理智的直观与经验的直观是根本不同的”。作者相信,“意识作用(Noesis)构成意识对象(Noema)是一种原则同格论”;等等。因此,作者的一个结论是:胡塞尔意向性学说“是一种神秘主义的思辨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74] …… 不管怎样,在那样一个时代,这篇文章起到了引起人们关注胡塞尔的现象学的作用。 李幼蒸的文章批判了胡塞尔现象学的“柏拉图主义”和“唯我论”,但重在介绍胡塞尔的生平、基本学说和影响。而且,作者对于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有所吸收,因而文章的信息量较大。此文简短但仔细认真地介绍了胡塞尔的学术生平,主体部分涉及胡塞尔的“基本哲学观点”。它包括:胡塞尔“严格科学”的哲学理想,伦理动机,这种现象学的意识本质或“主观唯心主义原则”;[75] 现象学的还原或“悬置”,还原达到的“纯现象”的含义,作为中心思路的“构成”学说,特别是“时间流的原始构成(Urkonstitution)”,主体间性的概念,生活世界等。然后讲到胡塞尔在德国、法国、瑞士、美国和世界其他一些地方的影响。 李幼蒸的文章,特别是杜任之主编的这本《述评》(后来又出了续集)在当时的哲学界和知识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笔者当时正上大学,就是通过这本书而得到一些基本的信息。 1980年之后,中国大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兴趣陡增,《现代外国哲学》论文集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教科书中都有有关的讨论和介绍。这很可能与人们对于存在主义及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兴趣有关。不过,在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方面,胡塞尔一直远不如他的那些有开创性的“弟子们”,比如萨特和海德格尔。 -------------------------------------------------------------------------------- [1] 拙文得以写成,多有香港中文大学刘国英先生的支持、鼓励和鞭策,作者值此深表谢意。 [2] 张祥龙与杜小真、黄应泉合著《现象学思潮在中国》即将问世。其中张对中国现象学运动的开端论述甚详。经作者同意,将有关章节作为附录附于文后,供本文读者参考。 [3]但有一条消息说:“武汉大学教授杨人梗于1944年在《大公报》发表文章云云,不知是否同一人,还是重名重姓,有待以后查证。关于杨人梗的材料,见附录2 [4] 详见附录1。 [5] 见胡军《道与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页:1926年“金岳霖先生接受了学生沈有鼎的建议,创办了清华大学哲学系,任主任。” [6] 陈波主编《分析哲学——回顾与反省》,四川教育出版社,2001年,311-322页 [7] 见《沈有鼎文集》第一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II777页 [8] 见《熊伟文集-自由真谛》384页,1997年中央编译出版社。该书中还提及张颐先生1935年休假,去德国探望学生时“拜访了国际大师胡塞尔教授”, [9]沈有鼎的弟子刘培育先生在人民日报的网站〈人民网〉的人民书城-学者风采栏目中发表的署名文章《沈有鼎:著名数理逻辑学家》中云:沈有鼎曾在“海德格尔指导下从事研究”,只此一句话,没有提供任何根据。 [10] 黑体为笔者加的——靳希平 [11]见《沈有鼎文集》539-541页。 [12] 《沈有鼎文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511页 [13] 同上书,557页 [14] 同上书,人民出版社。1992年,111页 [15]Janes M Edie《Phenomenology in America》1967,7页。 [16] 《沈有鼎文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29页,英文见该书15页。 [17] 同上书,人民出版社。1992年,29页,英文见该书15页。 [18] 同上书,20页 [19] 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33页 [20] 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44页 [21] 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49页 [22] 胡塞尔的术语Bdeutung(意义)在胡塞尔的英语译著中有时译作Meaning,有时译作significance. [23] 倪梁康翻译为“观念的同一性”。 [24] 胡塞尔《逻辑研究》,倪梁康中译本,第二卷第一部分,323页以下,第四研究。 [25] 中文见《沈有鼎文集》,22页,相应的英文见该书的页。 [26] 英文见《沈有鼎文集》第4页,中文见该书22页。 [27] 同上书,英文见第5页,中文见23页。 [28]同上书,英文见第15页,中文见29-30页。 [29] 《沈有鼎文集》127页。 [30]同上书,英文见第16页,中文见30页 [31] 原表见《沈有鼎文集》125页。 [32] 《沈有鼎文集》112页。 [33] 同上书112页。 [34]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研究第一节至第四节,德文《胡塞尔全集(Husserliana)》第19卷第一册,113-120页。 [35] 《沈有鼎文集》113页。德文《胡塞尔全集(Husserliana)》第19卷第一册104-112页。 [36]胡塞尔《逻辑研究》,中译本104-112页, [37] 《沈有鼎文集》114页。 [38] 参见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研究第三章。倪梁康中译本,82-101页。该章题目翻译有误,把Idealitaet误读为Identitaet,应为“语词含义的不稳定性与含义统一的理念性(Idealitaet)”。 [39] 《沈有鼎文集》113页 [40]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研究,倪梁康中译本,105-106页。 沈有鼎1975年谈起自己的实在论倾向时说:“这章在表面和唯名论完全相反,不过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策略,比较适合于当时清华哲学系的环境空气”。“毛里斯说清华哲学系有一个逻辑实在论学派,不过我相信这个学派当然包括金、冯两位,可决不包括我。” 见《沈有鼎文集》511页。 [41] 黑体为笔者所加。 [42] 《沈有鼎文集》551-552页。 [43] 《沈有鼎文集》127页 [44] 即intentionality。 [45] 《沈有鼎文集》137页 [46] 同上书138页 [47] 同上书139页 [48] 《沈有鼎文集》140页 [49] 同上书146页 [50] 同上书132页 [51] 同上书131页 [52] 同上书129页 [53] 同上书147页 [54] 沈有鼎说,“3这个对象本身,性状,“理””,(《沈有鼎文集》146-147页),可见,在沈有鼎看来,所谓“性状”就是“理”。 [55] 在《意义的分类》一文中,沈有鼎对思想与其他心理现象的区别作了补充,但解决问题并没有太大帮助。见《沈有鼎文集》150页 [56] 《沈有鼎文集》130,133页 [57] 《沈有鼎文集》136-137页 [58] 同上书139页 [59] 同上书132页 [60] 同上书137-138页 [61] 同上书147页 [62] 均选自<致王浩的信件>,见《沈有鼎文集》510-586页。 [63]《沈有鼎文集》539页的原文是“Toles”,我认为,显然是“Telos”的误排,后面“英国人的Telos”则是正确的,特加纠正。 [64] 《沈有鼎文集》原文为“Bedutung”,显然是误排。 * 张祥龙、杜小真、黄应泉合著,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65] 此文(杨人梗的“现象学概论”)转载于钟离蒙、杨凤麟主编的《西方资产阶级哲学流派批判(一)》,沈阳,1984年6月,133页~137页。此书属《中国现代哲学史资料汇编续集(第二册)》。 [66] 同上书,133页。 [67] 张东荪:“一个雏形的哲学”,载于《理性与良知——张东荪文选》,张汝伦编选,上海远东,1995年,22页。此文有可能发表于三十年代。 [68] 贺麟:《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134页。 [69] 同上书,219页。 [70] 在眼下这本书就要付印之前,从笔者的朋友靳希平兄那里,笔者知道了中国的老一辈逻辑学家沈有鼎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有过思想的交往。从《沈有鼎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此书亦由希平兄提供)可知,沈先生于1931年至1934年在德国的海德堡大学和弗莱堡大学学习。那时胡塞尔尽管已退休,甚至开始遭受纳粹迫害,但还在进行学术活动。沈先生于70年代给王浩的信中说到,他于40年代写成的《意指分析》受过胡塞尔的影响。(551-552页)他在1976年8月26日给王浩的信中还讲:“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仍然是用德文作哲学讲座的一个模范。虽然胡塞尔自己认为它是不成熟的,但它至少具有明白易懂的优点。”(557页)我们在沈先生写于1935年的“论表达式”(英文)中已经可以感到胡塞尔的某种影响,虽然那里未直接提及胡塞尔。 [71] 罗克汀:“胡塞尔现象学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反动”,《哲学研究》1980年3期,68页。 [72] 同上页。 [73] 同上刊,69页~70页。 [74] 同上刊,70页,73页~75页。 [75] 《现代西方著名哲学家述评》,杜任之主编,北京:三联书店,1980年,24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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