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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米特《霍布斯国家理论中的利维坦》(第1、2章)         ★★★ 【字体:
施米特《霍布斯国家理论中的利维坦》(第1、2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朝圣山之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6 【哲学在线编辑

第一章

系出旧约;「基督宗教─神学(christlich-theologische)的」与「犹太─神秘派(jüdisch-kabbalistische)的」意蕴(Deutungen);霍布斯所开启的「重建符号」(Wiederherstellung des Symbols)的意义与可能性

 

 

 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诸多著作中,最使他得享盛名(berümt)也最被人诟病(berüchtigt)的,非《利维坦》(Leviathan)莫属。从凡夫俗子看来,霍布斯无非就只是一个『利维坦的先知』。如果黑格尔可以说:这本以「利维坦」为名的书是一部『声名狼藉的著作』,那么,单是这个书名也就可以招致如此的恶名了。任何对《利维坦》的引述(Zitierung),并不只是对一种思想的阐释──像一般在比较各种国家理论或随便引一两句经典时那样──;反而,这种引述都在召唤一种具有隐密意涵(hintergründige Sinnfülle)的神秘符号(ein mythisches Symbol)。

 在政治理论的长远历史中,充斥了各种光彩耀目的图像(Bildern)与符号(Symbolen)、圣像(Ikonen)与偶像(Idolen)、典范(Paradigma)与幻想(Phatasma)、徽章(Emblemen)和讽喻(Allegorien),而利维坦则是其中最强而有力的图像。它鲜活脱跃,远非任何仅只是思想性的理论(gedankliche Theorie)或建构(Konstruktion)可与比拟。政治共同体(politisches Gemeinwesen)的统一体(Einheit)总是在各种不同意义下被设想成一个「大人」(德文的ein Mensch im Gro?en、希腊文的 μ?χρο? ανθρωπο? 和拉丁文的magnus corpus)。政治观念史对于一个「巨型动物」的图像并不陌生。只不过,这种图像主要只有在「用图像来说明政治」(politische Illustration)的时候才会出现。例如柏拉图,就把「共同体」的图像给还原为一个『巨人』(gro?er Mensch),而把受非理性因素所影响的人群,给叫做「多头的聚合动物」(vielk?pfiges und bluntes Tier,ποιχ?λον θρ?μμα)。[1] 这固然有一种具体图画(anschauliches Gem?lde)似的效果,但是仍远不及利维坦的非凡而神秘的力量。如果尼采(Nietsche)把国家(Staat)叫作『最冷酷的巨兽』(das k?lteste Ungeheuer),那么,这虽然已经走出了纯哲学思想的范围,而进入了一个『非理性的』领域,但是,就一个现世的争斗画面来说,它仍未脱十九世纪的印象派风格,而稍欠神秘气息。

 反之,「利维坦」作为政治统一体的符号,并不是随便一个身体(Corpus)或任何哪一种动物,而是一个来自圣经──而且是旧约──的图像,它千百年以来就被覆裹以神话的(mystische)、神学的(theologische)和神秘派的(kabbalistische)意蕴。它是《乔布记》四十章和四十一章里所描述的那个最强而有力、最不驯服的水怪。除了它之外,同章节里也非常仔细生动地描绘了一个陆怪:「弼袭魔」(Behemoth)。圣经上的这些描述究竟是从哪里传承而来的,这仍是神话史上的疑问。有人认为它们和其它一些传说有关联,尤其是利维坦,有人说它和巴比伦的史前洪水传说中一位天神「逖亚麻特」(Tiamat)很像。不过这里不必太过计较旧约神学家和史学家的各种不同意见和争论,[2] 因为它们对于霍布斯所借用的政治神话,并没有直接的意义。这里,重要的只是:撇开若干不清楚和混淆不谈,「利维坦」就其本身充满神话力量的形象来说,就是一个大的水生动物,无论是鳄鱼、鲸鱼,或是某种大鱼,而「弼袭魔」则是一种陆地动物,也许是一头大牛或是大象。

 《乔布记》的这两个怪兽,常和旧约中其它动物的形象相提并论,所以,许多彼此不同的动物印象,都搅混在一起了。在通行的圣经译本和路德(Luther)的译本里,《以赛亚书》二十七章第一节上帝『用祂刚硬、强力的大刀』所杀掉的两条蛇,就叫作「利维坦」,上帝杀了两条利维坦之后,又杀掉了『海里的龙』。但是利维坦通常却又被翻译为『龙』,并且因为龙和蛇的意思几乎一样,所以利维坦又会兼指龙和蛇。『很可能是这样』,鲍狄新(Wolf Baudissin)说:『起初,蛇(Schlange)、力畏也惮(Livjathan)、拉哈怖(Rahab)、塘狞(Tannin)这四种龙的名字,各有其不同的神话,但是旧约的作者们不知道它们的差别。』[3] 这也就说明了:利维坦本来是蛇或者龙,后来变成了一个具有危险力量的可怕形象,最后又变成了一个全然的坏敌人。它可以指魔鬼的各种(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的)力量,也可以指撒旦(Satan)本身。这样,它(和『地下的』弼袭魔一样)就很接近约翰的《启示录》中所出现的各种末世动物了:龙、蛇、『地底来的动物』、『地上来的动物』和『海里来的动物』。[4] 而各种与龙决斗的神话,或是所有屠龙者的传说和传奇,例如齐格飞(Siegfried)、圣米歇尔(Sankt Michael)和圣乔治(Sankt Georg),也都可以和厉威也惮沾上边。

 意蕴的多面性和转移性,本来就是神话图像的本质;而进一步的各种变形,in nova mutatae formae,则甚至是可以用来确定它仍有生命和影响力的标志。厉威也惮具有神学和史学上极为丰富的意蕴。它可以是一个吞噬万物(παμφ?γον)的海怪,就像大海本身一样:据叙利亚对以法莲(Ephraim)的解释──而且拜占庭的各种世界法庭的绘画也是这样──,大海会在世界末日把它所吃掉的死人给吐出来。[5] 而根据曼德尔派(Mand?er)[6] 的说法,则厉威也惮会在世界末日的时候把整个宇宙、以及所有没有从世界隔离出来的人给吞掉。[7] 一幅十四世纪的欧匹齐尼乌斯(Opicinius de Canistris)的绘画,把厉威也惮和地中海──魔鬼之海(diabolicum mare)──给联到一起了。[8] 所有这些经常是相互混杂的神话想象画,基本上共同的是:都把厉威也惮放在海里。不过到了中世纪,从这些混乱的图画和景象里,就出现了两大意蕴序列:一是中世纪早期教会的神父们把它予以基督教符号化(christliche Symbolisierung),一是由犹太神秘派祭司(Rabbiner)把它予以犹太神秘化(jüdische Mythisierung)。

 基督中世纪的「厉威也惮意蕴」(Leviathan-Deutung),包括士林哲学,完全笼罩在神学观点下:魔鬼和上帝争夺人类,但是由于魔鬼误把「隐藏在肉身里的上帝」当作待宰肥羊,而想去吞噬这位十字架上的神─人,结果,却是被十字架──像鱼勾一样──钓到了,这样,基督的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使魔鬼输了这场争夺人类的斗争。这里,魔鬼被设想成厉威也惮,亦即一条大鱼,而被上帝的诱饵钓到。这种神学的观点,一直可以追溯到大葛利果(Gregor den Gro?en, Moralia in Job)、大里奥(Leo den Gro?en)、尼萨的葛利果(Gregor von Nyssa)。[9] 而经由九世纪史特拉伯(Walafrid Strabo)的非难,一直流传到往后的几个世纪。中世纪的图书插画,都是在这个基督教古教义的意蕴脉络下来看待厉威也惮(?michele walvisch"[大鱼])的。十二世纪女修道院院长西拉(Herrad von Landsberg)的"Hortus deliciarum"里的美丽的图画,也把上帝画成渔夫,基督钉在十字架上当钓饵,而厉威也惮则是被诱钓的大鱼。十字军东征时代的日耳曼朝圣者是这样唱的:

 

 

O crux benedicta,

aller holze beszista,

an dir wart gevangan

der gir Leviathan

哦!圣灵的十字架

用的是上好木材

你钓到哟

贪吃的厉威也惮

 

 

这首歌在路德的时代仍然很风行。[10]

 

 「厉威也惮」和「弼袭魔」的犹太意蕴就完全不同了。虽然如一般所熟知的:这两个动物变成了仇视犹太人的异教强权的符号,而可以被用来指涉巴比伦、亚述、埃及和其它的异教国家。反之,比较鲜为人知的,则是中世纪时所出现的意蕴,它代表了犹太民族的独一无二、非任何其它民族可与相提并论的地位,以及他们对待所有其它民族的方式。这是一种极为惊人的政治神话,也是一种常常带有强大魔力的纪录(Dokumente)。它们是由神秘派(Kabbalisten)所创造出来的,并且理所当然地带有密传的(esoterische)性格。不过,尽管是密传,但是犹太教以外的人仍然对它很熟习,这可以在路德的《桌边谈话》(Tischgespr?chen)、布丹(Bodin)的《魔鬼书》(D?monomanie)、雷兰(Adrian Reland)的《选集》(Analecten)和艾森门格(Joh. Andreas Eisenmenger)的《发现犹太》(Entdecktem Judenthum)里看到。[11] 根据这种犹太神秘派的说法,厉威也惮代表了『千山上的牲畜』(das Vieh auf tausend Bergen)(Ps.50,10)──也就是各异教民族。而世界史,则表现为一场异教民族彼此间的斗争。尤其是厉威也惮──水上强权──对抗陆上强权──弼袭魔──的斗争。弼袭魔试图用头上的角去把厉威也惮给扯碎,而厉威也惮则用鱼鳍堵住弼袭魔的口鼻,试图闷死它:这差不多就是一个国家用围堵封锁来打败敌人的样子。至于犹太人,则是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这些地上的民族怎么样相互残杀;对他们来说,这种『生宰(Sch?chten)和屠宰(Schlachten)』是合乎律法(gesetzm??ig)而且『洁净的』(koscher)。因此他们可以吃这些被杀死的民族的肉,而且靠此维生。另外一些类似的说法是:上帝每天都要和厉威也惮玩上几个小时。还有一些说法是:上帝为了保护世界,使它不受到这些野蛮动物的侵害,所以把雄性厉威也惮给阉了,而把雌性厉威也惮的肉给腌了,当成天堂里义人的食物。这里不再详细讨论各式各样的描绘和联结了。总之,这种意蕴里的厉威也惮和弼袭魔,成了极具特色的犹太斗争神话。它们是(从犹太眼睛所看出来的)关于异教徒的生命力和富饶性的图像、是『老大』(der gro?e Pan)──但却被犹太人的仇恨和优越感给扭曲成了怪兽。

 这样的「厉威也惮意蕴」,又受到另一种相反意蕴的挑战。这种相反的意蕴,开启了完全另一种视野,而且也可以使霍布斯的厉威也惮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因为,既然厉威也惮兼指蛇和龙,于是我们就会想到:蛇和龙这两种在神话和传说里意义相同的动物,固然在近东和犹太的神话里是敌人和坏人,但是另外一些非犹太的民族却反之,认为蛇和龙是保护神或善良的神的符号。中国的龙当然是个例子,但并非唯一的例子。凯尔特人(Kelten)也崇拜蛇和龙。朗勾巴登(Langobarden)、芳达棱(Vandalen)以及其它许多日耳曼部落,都把龙或蛇当作部落标志。盎格鲁萨克逊人古早以来就把龙当作王室军队的标志;一○六○年哈洛(Harold)王在黑斯亭(Hastings)迎战来袭的诺曼人(Normannen)时,英格兰军中举的就是一面龙旗,后来「占领者威廉」(Wilhelm der Eroberer) (诺曼人) 打赢了这一战之后,就把这面龙旗送到了罗马交给教皇。我对于这些史实的知识,受惠于麦耶(Herbert Meyer)良多。据他说,龙旗其实起源于日耳曼,而非中东;它最早源自英格兰,即使诺曼人占领英格兰之后,一直到十五世纪,它都始终是英格兰的部落标志。[12] 当罗马皇帝「叛徒尤瑞安」(Julian dem Apostaten)告诉马色利努斯(Ammianius Marcellinus)(XVI, 12,39),他已经把『紫龙徽』(purpureum signum draconis)放在他的长矛上了的时候,那么这也只意味着:他恢复了古代的、非基督教的─罗马的、以龙为装饰的步兵军徽而已──这个军徽,一直要到康士坦丁大帝(Kanstatin der Gro?e),才替之以基督教的「字母交迭图形」(Kohortenzeichen)。

 当然,在欧洲各族人民(V?lker)间进行大型的政治恶斗的时候,一个「深层的神话脉络的」气氛,总是会起一些作用的。而所有关于厉威也惮的深刻讨论(它们总是激荡出一些非常有特色的火花),似乎也根源于此。若果如此,那么,就很有必要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这个观点下,霍布斯──既然作为『厉威也惮的先知』──用了厉威也惮这个符号,究竟有没有采取一个确定而清楚的立场(Front)?这个问题,近来已经益感迫切了。一位犹太籍的学者史特劳斯(Leo Strauss)在他一本一九三○年出版的书[13] 里,探讨了史宾诺莎(Spinoza)的神学政治论(theologisch-politischer Traktat),并且确定了:史宾诺莎在很大的程度上继承了霍布斯。他还说:霍布斯把犹太人视为「政教分离」──这种离经叛道的、瓦解国家的主张──的始作俑者。不过,说霍布斯是在反抗典型的犹太─基督教把「原始的政治统一体」给分裂开来,这个说法只在一定范围里正确。把「世界的」和「精神的」势力(Gewalten)给区分开来,这对于霍布斯来说,是异教徒(非基督徒, Heide)所根本无法理解的,因为对于异教徒(非基督徒)来说,宗教本来就是政治的一部分;而犹太人则是从宗教的方面提出了这个统一体[即政治是宗教的一部分]。只有罗马的教皇教会和酷爱权势的长老教会或教派,才倚靠「精神的」和「世界的」势力之间的「区分」(Trennung)过活──这种区分会瓦解国家──。异邦人的迷信(Aberglauben)和误用(Mi?brauch)、由恐惧和迷梦所生出来的鬼神信仰(Geisterglauben),在在摧毁了异教徒(非基督徒)原本对于政教合一的看法。对抗罗马教皇教会所追求的『黑暗之国』(Reich der Finsternis)、恢复[政教的]原始统一,这正是──如史特劳斯所确信的──霍布斯的政治理论的根本意义所在。这是很中肯的。

 从德意志方面来说,有谢斯基(Hermut Schelsky)[14] 非常正当的辩驳:霍布斯并不像表面那样是一位理性主义者、机械主义者、感官主义者、个人主义者或任何什么『主义者』,反而,谢斯基认为,霍布斯是一位政治行动的思想家:他所处理的都是政治的现实,他的著作都是政治行动的学说,而非用普遍概念所构筑成的思想体系。霍布斯『用厉威也惮的图像』,对抗了『所有宗教性的国家思想,而把自己置身于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之列。他的同路人(Weggenossen)是马基维利(Machiavelli)、维科(Vico),以及现代的尼采(Nietsche)和索雷尔(Sorel)』。但是,『霍布斯厉威也惮概念的深层意义』在于:厉威也惮是个只有以尘世的方式、只有在人类的政治行动中才表现得出来的『现世的』(irdische)、『会死的』(sterblische)上帝,而人们必须从『自然的』混乱情况里,不断重新地找到这个上帝。这就是霍布斯所开辟的道路:『向着任何形式的政治神学,展开他自己的历史性斗争』。厉威也惮就是这个斗争的巨大标志。如果根据谢斯基的这个看法──这也是他对于政治行动的思想家的论点──,那么重点就在于:霍布斯所创造的厉威也惮的神话,究竟是不是真的恢复了原本的生命统一体(Lebenseinheit)、它作为政治─神话的图像,究竟是不是保卫了自然的统一,使它免于受到犹太─基督教的政教分离的威胁、以及,它究竟是否能够应付这种斗争的强烈和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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