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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感觉的外在化 | |||||
| 作者:李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7 【哲学在线编辑,转载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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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提出 1、英国近代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主张感官的性质可分为“主性质”和“次性质”。洛克相信世界是由 物质 构成的,物质的主性质包括了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而次性质则包括了颜色、声音、气味等其他各种性质。洛克认为主性质就在物体里,次性质只在知觉者中。洛克认为次性质不是物体的属性,而是人的感觉,也就是说物体本身没有颜色、声音、气味等属性,这些属性只是人对物体的信息产生的表象。那么,为什么颜色、声音、气味等属性看起来好像与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在一起,都存在于外在物体中呢?在洛克之前,英国哲学家霍布斯作出一种解释。 2、科学家伽利略认为,按照物理学观点,客观事物只有大小、形状、数量、运动等属性,并不具备我们在感官上所感知的颜色、声音、味道等属性。霍布斯接受了伽利略的这种看法,并对颜色、声音、气味等属性看起来好像与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等和物质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在一起,都存在于外在物体中的原因作出回答。 霍布斯在《论感觉》中说:“每一思想都是我们身外物体的某一种性质或另一种偶性的表象或现象。这种身外物体通称为对象,它对人类身体的眼、耳和其他部分发生作用;由于作用各有不同,所以产生的现象也各自相异。 所有这些现象的根源都是我们所谓的感觉;(因为人类心里的概念没有一种不是首先全部或部分地对感觉器官发生作用时产生的。)感觉的原因就是对每一专司感觉的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其方式有些是直接的,比如在味觉和触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要不然便是间接的,比如在视觉、听觉和嗅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这种压力通过人身的神经以及其他经络和薄膜的中介作用,继续内传而抵于大脑和心脏,并在这里引起抗力,反压力或心脏自我表达的倾向,这种倾向由于是外向的,所以看来便好象是外在之物。这一假象或幻象就是人们所谓的感觉。对眼睛说来这就是光或成为形状的颜色,对耳朵说来这就是声音,对鼻子说来这就是气味,对舌和腭说来这就是滋味。对于身体的其他部分说来就是冷、热、软、硬和其他各种通过知觉来辩别的性质。一切所谓可感知的性质都存在于造成他们的对象之中,它们不过是对象借以对我们的感官施加不同压力的许多种各自不同的物质运动。在被施加压力的人体中,它们也不是别的,而只是各种不同的运动; (因为运动只能产生运动。)但在我们看来,它们的表象却都是幻象,无论在醒的时候和在梦中都是一样。正好象压、揉或打击眼睛时就会使我们幻觉看到一种亮光、压耳部就会产生鸣声一样,我们所看到或听到的物体通过它们那种虽不可见却很强大的作用,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因为这些颜色和声音如果存在于造成它们的物体或对象之中,它们就不可能象我们通过镜子或者在回声中通过反射那样和原物分离;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自己所见到的东西是在一个地方,其表象却在另一个地方。真正的对象本身虽然在一定的距离之外,但它们似乎具有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幻象,不过无论如何,则对象始终是一个东西,而映象或幻象是另一个东西。因此,在一切情形下,感觉都只是原始的幻象;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它们是由压力造成的,也就是由外界物体对我们的眼、耳以及其他专属于这方面的器官发生的运动所造成的。” 我们来整理一下霍布斯的观点:现象、表象、假象、幻象等就是我们所指的感觉,对象、外界物体、物体、原物、外在之物这些概念就是我们所说的客观事物,感官是形成人的感觉的器官(生理基础)。⑴在我们之外有客观事物(物体)存在,它是形成感觉(表象)的外在原因,人有感官,它是产生表象的另一个原因,外在物体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便产生了表象,表象的产生既依赖于外在物体,也依赖于人的感官。⑵颜色、声音等虽然是外物作用人的感官产生的表象,离不开人的感官(没有感官他们就不存在),但这些表象的倾向由于是外向的,所以看来便好象是外在之物。举例来说,在我们眼前有棵树,颜色是绿色的,绿色是树作用于人的感官产生的表象,树本身没有绿色,但由于表象的倾向是外向的,所以我们便把绿色看作是树(外在物体)的属性了,其实这是一种假象或幻象。⑶霍布斯是怎样来证明绿色等不在树中(外在物体),而只不过是表象的一种外向呢?霍布斯说:“因为这些颜色和声音如果存在于造成它们的物体或对象之中,它们就不可能象我们通过镜子或者在回声中通过反射那样和原物分离;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自己所见到的东西是在一个地方,其表象却在另一个地方”。意思是感觉和产生它们的对象在空间上有时是分离的,我们通过这些分离就能认识这一点。霍布斯的感觉外向化是一个重要的观点,对它的认识有重要的哲学价值,但遗憾的是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下面是我对感觉外在化的理解。 二、感觉的外向化 1、感觉外向化的例证。 当我的手被玫瑰花的针刺破了,我会感到疼痛,但疼痛的感觉却并不在大脑中,而是在我的手指上,这说明在心中的感觉实际上是指向外物的,本来在大脑中的感觉外向化到我的手上去了。当我照镜子的时候,物体(我)和感觉(关于我的表象,当然是指感觉)是分离的,常人由于没有把外向的感觉与产生感觉的外在物体区分开来,把二者混为一体,造成许多错误认识。 我面对镜子,镜子中有我的一个像 ,这个实实在在存在的像是什么?是物体还是我的感觉?如果是个物体,显然这个物体与我本人这个物体不是同一个物体,因为二者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如果我们承认镜子中的我的像是与我本人不同的另一个外在的物体,也就是说它是不依赖我们的感官而存在,那么这个与我不同的另一个物体在哪里?,它在空间上有没有一个位置?显而易见的是我们无法在镜子的前后左右所有方位及镜子内部给我的像(这个物体)找出一个空间位置来,一个在空间上没有位置的物体会存在吗?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客观的物体在空间上都会有一个空间位置,没有空间位置的客观物体是不存在的。那么如何解释镜子中的另一个“我”呢?霍布斯说这另一个“我”其实是我的感觉(表象),因为感觉是外向化的,所以我们把镜子中的“我”看成了一个外在物体,但它只不过是一个感觉,是感觉的外向化造成了它看来好象是外在之物。 2、 什么是感觉的外向化呢?感觉的外向化是指外在事物的信息经过媒介传到人的感官,人的感官将外在信息解读为人所能理解的感觉,在人脑中的这些感觉同时又指向外物,与外物力图统一在一起的倾向。 3、为什么感觉是外向的,倾向于与外物统一在一起呢? 人的感觉为什么要外向化呢?那么我们反过来思索这一问题,如果人的感觉不是外向化的,与外物在时间或空间上相统一,会出现什么问题呢?那么就会产生一下情况:猎人打猎,对猎物的感觉只在猎人的大脑中,不能指向猎物,就无法瞄准对象;我们的脚被利器刺破,只在我们的脑子中有疼痛的感觉,我们却不知道伤口在哪里;因为感觉不去指向外物,只有大脑中有葡萄的感觉,我们找不到葡萄在哪里而吃不到葡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感觉只在大脑中,人们将无法生存,因此感觉的外向化是人的一种本能,没有感觉的外向化,人们的行动就无法达到目的,人在世界上就无法生存,因为我们的感觉无法引导我们找到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因此我们说感觉外向与外物实现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是人感官的一种本能,是人生存的必须,人的行为必须以感觉为引导,这是一种客观事实。 4、为什么我们常人会把感觉和外在物体混为一体,看成了一个东西? ①我们抬头就看到的“太阳”是客观物体还是我们的感觉?在晴朗的白天,我们一抬头就能看到太阳挂在空中,我们见到的这个太阳是客观物体还是我们的感觉?自然科学告诉我们,这个太阳绝不是现在的太阳,因为8分钟以后我们才能看到现在的太阳(现在太阳发出的光8分钟以后才能到达我们的眼球),既然我们不能看到现在的太阳,那么就摆在我们面前的看起来实实在在的太阳是什么呢?你可能会说那是过去的太阳,8分钟之前的太阳。那么,现在问题出来了,当前存在两个真实的太阳,一个在很远的地方现在看不见的太阳(这是千真万确真实存在的),一个就在在我们的眼前的太阳,这两个太阳是不同的,所在的方向也是不一致的,因为太阳是运动的,我们看不见的太阳比看得见的太阳在空间上又前进了一段距离,本来是一个太阳,现在变成了在空间位置不相同的两个太阳,这是说不通的,那么这两个太阳一定有一个是不真实的,理性告诉我们,我们一抬头看到的太阳不是真正的太阳本身,因为真正的太阳8分钟后它的光线才能到达我们的眼球。那么我们一抬头见到的太阳是什么,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就是太阳的感觉(8分钟之前的太阳发出的光现在传到我们的眼睛产生的感觉),由于感觉是外向的,所以看起来这个太阳好像在天上挂着,而不是在人的眼睛里。 ②对物体的感觉和物体本身是不同的,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又统一为一体。尽管人们对物体的感觉由于外向的原因,看起来像是一个外在的物体,但是从上面的实例中,我们能够把它们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区分开来,物体与感觉是不同的。但在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的物体和人们对物体的感觉,由于感觉的外向化我们无法把他们在空间上区分开来,由于物体信息传到我们感官的速度较快,我们无法把近距离和运动速度不快的物体与对它的感觉在时间上区别开来,于是就产生了一种现象:物体和人对它的感觉在时间和空间上看起来是统一为一体的。 ③我们为什么把外向化的感觉看作真实的外物?原因可能有这样三个:一是由于感觉的外向化使它与外物统一在一起,这一点在绝大多数与人密切相关的事物面前是能实现的;二是由于传播物体信息的媒介是实在的客观物体,这些物体作用在我们的感官上是对感官产生真正的物质作用的;三是感觉外向化是当前的、即时的,我们自己很难在时间上把感觉与外物二者区分开来。我们之所以能认为感觉外向化了,是因为存在感觉与物体不能统一的现象,通过这些现象的分析,我们知道了感觉的外向化。 5、为什么有时会产生感觉与外物在时间或空间的明显的分离。 这是因为我们的感觉外向化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方向是直线的,而外物的信息传到人的感官的途径有时不走直线,当我们的表象沿直线与外物统一时,却无法实现统一,便产生了只有感觉存在而没有外物相统一的现象,平时我们把这种现象叫虚像或假象,如海市蜃楼、镜子中的像,由于传递信息的光线弯曲或折射,与沿直线外向化的感觉就无法在空间上实现统一。感觉与外物在时间或空间上分离的另一个一个原因,就是物体与人的距离太远有关,当物体与人距离太远,从物体发出的信息到人的感官需要一段时间,这就出现了表象与外物在时间上不是同时的,导致表象与外物的分离,因为人的表现是即时的。如太阳与太阳的表象无论在时间还是在空间都有巨大的分离。再一个原因是物体发出的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变化,会造成感觉的前后不一致,表现为感觉在形态上的变化,如我们对太阳的感觉在早晨与中午有差别,早晨的太阳(太阳的表象)大,中午小,将直的筷子插进水中变成弯曲的,这都是感觉的变化,客观事物并没有改变。 严格的讲,任何感觉都与它对应的物体在时间上无法真正实现统一,物体从发出信息到人们形成感觉的外向化都要有一个时间,但是由于这个时间的差距较小,在不是特别远或特别快的运动物体上,这种统一是能够实现的。 三、感觉是什么? 1、什么是感觉?感觉就是物体传递给我们信息,我们的感官对这些信息进行解读(作出反映)形成的表象。打一个不是恰当的比喻:广播电台发送电波,这些电波携带着信息,我们的耳朵听不到也听不懂通过电波传递的信息,但我们可以通过收音机将这些信息接受并进行解读,于是我们就能听到并听懂了什么意思。再一个比方:电视台通过电波传出信息,我们的耳朵和眼睛不能听到和看到这些信息,但电视机接受到这些信息并对它进行解读,我们就能看到图像、听到声音了。我们能否这样理解,物体之间通过媒介存在着信息交流,人对外物传来的信息通过感觉器官感觉到了(当然有些信息人的感官感觉不到),人的感官对这些信息进行了解读便形成了对这些物体的表象(感觉)。因此感觉的产生既需要外物发来的信息,又离不开人的感官的翻译(解读),但同时也依赖媒介对信息的传递,三者缺一便无法形成感觉。我认为感觉是即时的,我们正在接收并解读形成的表象才叫感觉,如果我们没有正在解读物体发来的信息,我们的大脑中仍有物体的表象,这些表象是对感觉的回忆,这这二者的区分是明显的,我们所说的感觉是即时的而不是指回忆的,是直接感觉。 2、感觉的作用。感觉是人行为的向导,感觉的外向化使它与客观事物统一在一起,指导人的行为与外在事物正确处理好关系,如遇到毒蛇人就逃避,以免被咬伤;看到悬崖,我们就绕行,以免跌落下去;遇到李子,我们就想拿来吃,满足口福之欲;在战场上碰上敌人,我们便开枪将他们打死等等,感觉是人们趋利避害的向导,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手段,没有感觉人类将寸步难行,感觉的外向化是人来生存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本能现象。如果感觉的外向化与物体不能实现统一就会给我们的行动带来困难:我们听到战斗机的轰鸣,循着声音的方向却找不到战斗机的身影;我们在沙漠的不远处看到有一个城市(海市蜃楼),走过去却没有;当我们按感觉的方向用鱼叉去叉水中的鱼时,却叉不到。 感觉对人类认识的作用。感觉是感官对外物的翻译,人类认识的对象是感觉还是客观事物在哲学上存在巨大分歧,有人认为感觉的对象是外在的客观事物;还有许多哲学家认为外在的客观事物在人的认识能力之外,人类认识的对象只能是感觉;有人甚至认为外在事物是否存在我们人类也无从知道,更何况它的属性关系与运动规律。我的观点是:人作为行为的主体,客观事物是人类行为的对象;人作为认识的主体,人的心灵不能直接理解来自外部的信息,人的心灵是如何来理解客观事物的呢?是通过感觉器官这个翻译官,人的感觉器官将外物传来的信息翻译成人的感觉——人的心灵能理解的表象,人的心灵通过感觉来理解外在事物,但感觉与外在事物是否一样的,如感觉中有颜色,外物中是否有颜色,这样理解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感觉与外物一个样就像如果中文与英语一个样,那就无须翻译,翻译的目的在于理解,只要我们能通过翻译理解外文的意思就达到了目的。感觉的意义就是将心灵不能直接理解的外在事物翻译成人的心灵能直接读的表象,为心灵与外物的沟通打起一座理解的桥梁,因此如果我们固执于感觉是否与外物相一致、相似或照镜子,那是我们走错了路,因为感觉是心灵理解外物得通道、途径、手段,只要能达到理解外物,实现与外物沟通的目的,感觉得目标就实现了。追求感觉与外物是否一样,是人类认识走向歧路,这是撇开目的谈手段,因为人类感觉得产生是为力是人类更好理解外物以便与外物沟通,是否相似或一样是人类行为的一种传统谬误。 四、人类的心灵能不能理解外物 1、洛克是相信人能够认识外在的客观事物的,并且认为尽管第二性质只在感觉中而不再客观事物中,但第一性质却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人的感觉与事物的的第一性质是一样的,人的感觉中有圆形,是因为外在事物有圆的属性。 2、贝克莱认为,世界上只有人的心灵、上帝这两种实体和依赖于这两种实体的感觉,感觉不能独立存在,它依赖于上帝和人的心灵这两种实体,所谓“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不承认有于人的感觉相对应的客观物体存在,从根本上否定了人能否理解客观事物,但人的心灵能感觉到自己、上帝的存在和理解有这两种实体产生的感觉。 3、休谟认为应该给人的认识能力划一个界限,那就是人的认识能力只能在感觉世界,人只能认识感觉世界的东西。我们常人所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我们认为是外在的客观事物,其实都是我们的感觉,至于是什么造成的我们的感觉,有能有心灵、上帝、客观事物等实体我们一概不知道,因为这些在我们的认识能力之外,人的认识是没有办法来认识这些东西,这就是著名的不可知论观点。 4、康德接受了休谟给认识能力划界限的说法,认为自在物不可知,在人的认识能力之外,认识的对象是感觉,感觉是自在物提供素材,人的理性提供结构,就好比建房子,自在物提供砖块,理性是图纸,感觉就是建起的房子。认识的对象就是感觉,目标就是认识思维的形式,也就是房子的图纸,因为这是理性赋予感觉的东西,所以主体能够认识它。 5、两种不同的真理观。一种观点认为,认识是一种假设,只要它能指导人的行为取得成功,这种认识就是正确地,因此有用的认识是正确的认识——有用就是真理。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识能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内在关系和规律,这可以通过实践来检验,实践结果成功就表明人的认识是能够与外物相符的,这两种观点都是用实践来证明认识的正确与否。但一种坚信认识是与外物相符合,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属性、关系,并且认为只有与客观事物相符的认识才能让实践活动取得成功;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识是否与外物相符毫无意义,只要有用就达到认识的目的和初衷,何必要追求相符,因为感觉的价值在于使人更好的理解客观事物,而理解客观事物的目的是实现与外物的相适应,我们应该从感觉的目的来理解感觉的本质,而不能从感觉的对象来解释感觉的本质。 五、对几种现象的理解 1、对“两小儿辩日”的理解。孔子在路上被两个小孩拦住,问孔子一个问题,一小儿争辩说太阳早晨离地球近,因为早晨的太阳比中午的太阳大,另一小儿争辩说,太阳中午离地球近,因为中午太阳最热,两小儿最后问孔子,太阳是中午离我们近还是早晨离我们近,孔子没有回答上来。我们知道不论中午的太阳还是早晨太阳的距离与我们几乎没有差距,但为什么会出现太阳中午小早上大的现象呢?其实太阳本身不论早上还是中午其大小没有什么变化,变化的是我们的感觉,因为不论早晨还是中午太阳决不会就像我们见到的那么大,太阳比地球要大好多倍,不可能象一个圆盘大小,既是是圆盘也不能早晨大中午小,事物本身不可能如此变化,为什么我们见到的太阳看起来早晨大中午小呢?那是因为这里所说的太阳都是人对太阳感觉的外向化,由于太阳发出的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信息发生了变化,造成了人的感觉的变化,所以产生了早晨太阳比中午大的差别,这种差别只是感觉的差别,决不是物体的变化。 2、对天球的理解。我们在夜间仰望天空,会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一个穹形面上,形成天球。我们看到的这些在统一穹形面上的天体,其与我们的距离相差巨大,有的甚至可能已经不存在了,为什么这些距离远近不同、体积大小不一、有的存在有的不存在的天体,在我们看来会出现在同一个穹面上,这是因为感觉外向化在距离上有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的所有天体,我们对它们的感觉都会外向化在这个限度上,在这个限度内的物体则不会呈现在这个穹面上,感觉外在化的距离限度可以通过实验测量出来。 3、对鱼在水中的现象的理解。鱼停在水中,人对鱼形成的感觉(外向化)的空间位置与鱼真实的位置是不一致的,有一定的偏离,因此当我们按着我们外向化的感觉的位置用鱼叉叉鱼时,就会叉不到鱼,这是感觉与外物在空间位置不能统一的实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传播鱼的信息在水中传播时方向产生了偏转,当感觉以直线的方向外向化与鱼实现统一时,无法在空间上实现统一。 六、贝克莱的哲学贡献和常识的谬误。 中国的高中生是要学校哲学的,学过的哲学观点随着岁月的流失很可能都忘掉了,但著名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的名言“存在就是被感知”大概很少有人记不住,只要我一闭上眼睛,物体就不存在了,多么可笑的怪论。现在出版的中学教科书上有这样一幅漫画:有一个人(大概是指贝克莱)抬起一只脚正向悬崖下迈去,一边闭着眼睛念念有词,只要闭上眼睛悬崖就不存在了,因为存在就是被感知。听说贝克莱在当时就受到了类似的嘲弄。我们每一个人在学到这个观点的时候,也都觉得贝克莱非常可笑,为什么连起码的常识都不顾,提出如此荒谬的理论,难道是神经有问题,后来知道贝克莱从小就非常聪明好学,是个大思想家,在西方很有名气,而且后来许多大思想家象康德、黑格尔、罗素等都受到贝克莱思想的影响,而且西方的哲学家中有影响的在我们认为唯心主义者据多,是什么原因是这些大思想家坚持在我们看来可笑而且明显错误的思想?难道真的是因为他们的阶级属性或宗教信仰造成的。疑问是思考的开始,经验告诉我思想家可以坚持错误,但不能忍受浅薄。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看似背离常识不讲道理,其实是对众人思想的决不盲从,是思想深刻的结果,是对“常识”的理性反思。贝克莱的思想是与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贝克莱对自然科学特别是对光学及人的视觉很有研究,这与他提出的“存在就是被感知”是有密切联系的,我们知道西方唯心主义哲学家中有许多是著名的自然科学家,自然科学的发展是他们认识世界、反思常识的有力思想武器,这种背景对我们认识西方哲学特别是西方唯心主义哲学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我始终认为,思想是服务人类的,但真理决不盲从,思想的深度不在于人的多少,一万个人的浅薄也不会等于一个人的深刻,思想家的道德在于求真,不一定要为了政治,因为政治往往代表某些人的利益。并且我经常错误的认为,哲学问题是少数人从事的思考,众人的参与并不一定有益于哲学的健康发展。 认识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之所以遭到如此长时间的众人的反对和嘲弄,就在于它是如此背离常识。我们知道“常识”是人们最有用的武器,也是思想进步的最顽固不化的敌人,它一旦形成简直难以改变,天下无敌。以至于改变常识有时要付出血的代价,布鲁诺的太阳中心学并不一定是违背教义,但却叛逆了人的常识而被烧死在罗马广场。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受到众人甚至许多哲学教授的嘲讽,并不一定是我们对贝克莱思想的进行了多少研究,发现了他的错误,而是因为他的思想背离了我们的常识。 贝克莱的哲学贡献就在于他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纠正了常识的错误,还感觉以本来面目,常识将人外向化的感觉看作是外在事物,贝克莱又把它给还原成感觉——依赖人的感官而存在的东西,所以得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传统的观点或常识认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所有东西都是不依赖于人而存在的客观事物,人的感觉就是对这些事物的模仿,能做到一摸一样,完全符合。贝克莱却指出和证明传统观点和常识的错误:你所说的客观事物其实是我们人的感觉本身,是依赖人的感觉器官才能存在的感觉,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体。这一经过洛克到贝克莱的发现,他们的证明已经足够了,再去论证只是做一些重复性的工作,但它的贡献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座丰碑。 贝克莱的错误是把外向化的感觉与外物分割开来,认为只存在感觉,没有与其相统一的外在事物存在,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人的感觉之所以外向化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与外物的统一,这是人生存的必须,人的一种本能,如果感觉不去与外物实现统一,它的外向化便没有意义,只存在人的心中就行了。而贝克莱只承认感觉的存在,否定与他对应的外物的存在,认为世界上只存在神、人这两种精神实体和依赖与这两种精神实体而存在的感觉,没有物质实体存在,成为只有精神和依附于精神的感觉、不承认世界上还有其他事物的唯心主义者,这是贝克莱观点的局限,同时也为后来的思想者提出了研究的方向和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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