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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纯粹理性批判》中一段重要的话的翻译            【字体:
关于《纯粹理性批判》中一段重要的话的翻译
作者:地之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7 【哲学在线编辑,转载请注明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中一段重要论述的翻译

 

众所周知,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范畴的演绎,是该书最重要也是最难动的部分。其中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的一段很重要的话曾引起争议,目前各种中译本或译文的译法也未能一致,这不仅是译文的通顺不通顺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牵涉到对康德的思想的理解问题。下面我们先看一看德文原文:

Dieselbe Funktion, welche den verschiedenen Vorstellungen in einem Urteile Einheit gibt, die gibt auch der bloßen Synthesis verschiedene Vorstellungen in einer Anschauung Einheit, welche, allgemein ausgedrückt, der reine Verstandesbegriff heißt. Derselbe Verstand also, und zwar durch eben dieselben Handlungen, wodurch er in Begriffen, vermittelst der analytischen Einheit, die logische Form eines Urteils zustande brachte, bringt auch, vermittelst der synthetischen Einheit des Mannigfaltigen in der Anschauung überhaupt, in seine Vorstellungen einen transzendentalen Inhalt, weswegen sie reine Verstandesbegriffe heißen, die a priori auf Objekte gehen, welches die allgemeine Logik nicht leisten kann.

这段德文原文是由两句话构成的,而且两句话的句式大致一样,都要说明纯粹知性概念是什么的问题。显然这对康德来说是个大问题,甚至是个根本问题。下面我们看一看几种中文译文。

郑昕的译文是:“同一个功能,它在一个判断里给不同的观念[‘观念’现译‘表象’]以统一,它也在一个直观里给不同的观念的综合以统一。此‘同一个功能’,普遍的说,叫做纯悟性的概念(范畴)。同一个悟性,经过同样的作为,它借重分析的统一,在概念里,使一个判断的逻辑形式成立,它也在一般的直观里,借重杂多的综合的统一,在它的现象[‘现象’应是‘表象’之误]里,使一个先验的内容成立。(故此类观念,叫做纯悟性概念能先天的涉及对象——这不是形式逻辑所能办到的。)”(见《康德学述》1984年商务版,第8990页。)该译文的标点虽与现代标点不一致,但意思是清楚的。只是,在作了加重号的地方是有疑问的。

齐良骥的译文是:“在一个判断里,给不同表象以统一性的这种功能,也在一个直观里对不同表象的单纯综合给予统一性,这种功能,一般地说,就叫做知性的纯概念。因此,正是知性,并且正是由于它的这同一种作用,在概念里它利用分析的统一性赋予一判断以逻辑的形式,又利用对直观里一般多样的东西的综合统一性为直观的表象带来一种先验内容。因此,这种作用叫做知性的纯概念,这些纯概念先天地朝向着客体,这是一般逻辑所办不到的。”(见《康德的知识学》第113页。)齐良骥认为这段话很重要,所以全文加以引证,但他的译文却与众不同,特别关键的是作了加重号的两个地方。关于这两处,齐老曾在注释中为自己的译法作了申辩,认为“这是一个对康德理解上的问题”。但是,其前一处的译法与郑昕相同,其后一处的译法则与郑昕不同。

蓝公武、韦民卓、邓小芒的译文基本意思相同,邓译本的译文是:“赋予一个判断中的各种不同表象以统一性的那同一个机能,也赋予一个直观中各种不同表象的单纯综合以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用普遍的方式来表达,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所以同一个知性,正是通过同一些行动,在概念中曾借助于分析的统一完成了一个判断的逻辑形式,它也就借助于一般直观中杂多的综合统一,而把一种先验的内容带进它的表象之中,因此这些表象称之为纯粹知性概念,它们先天地指向客体,这是普通逻辑所做不到的。”(见《纯粹理性批判》邓译本,人民出版社,第71页。)这个译文的关键也在作了加重号的地方,它们与前两个译文均有所不同。

李秋零的译文是:“为一个判断中的各种不同表象提供统一性的同一种功能,也为一个直观中的各种不同表象的纯然综合提供统一性,用一般的方法来表达这种功能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因此同一个知性、而且通过它在概念中凭借分析的统一而造成一个判断的逻辑形式的同一种行动,也凭借一般直观中杂多的综合统一把一种先验的内容带进它的表象,因此这些表象叫做纯粹的知性概念,它们先天地关涉客体,这是普通的逻辑所不能提供的。”(见《纯粹理性批判》李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01页。)该译文在作了加重号的地方,与郑昕的译文是一致的,在其他地方与邓译本基本一致。

这些译文的确都关涉到对康德的理解的大问题。分歧的关键是:第一句话中的“纯粹知性概念”究竟指是“功能”(或译“机能”),还是指“统一性”?郑昕、齐良骥、李秋零的译文认为是指“功能”,而蓝译本、韦译本与邓译本则认为是指“统一性”(或译“统一”);第二句话中的“纯粹知性概念”究竟是指“作用”(或译“作为”、“行动”、“活动”),还是指“表象”?齐译文认为是指“作用”,而郑、蓝、韦、邓、李的译文均认为是指“表象”。我们知道,蓝译本与韦译本依据的是斯密的英译本,而齐译文和邓、李译本依据的则是德文原文。本人认为,按照德文原文,蓝、韦、邓的译文是基本正确的。因为,第一,从句子形式上看,既然两句话在句式上相同,即具有同构性,因此如果前一句话中纯粹知性概念(范畴)是指“功能”的话,那么后一句话中的纯粹知性概念就只能是指“作用”,就象齐译文那样,而不能象郑、李译文所理解的那样是指“表象”,因为那样两句话就不对应了;如果第二句话中的纯粹知性概念是指“表象”的话,那么第一句话中的纯粹知性概念就只能是指“统一性”,就象蓝、韦、邓译文那样,否则也不对应了。所以从句式上看,齐译文与蓝、韦、邓的译文都是正确的。第二,从句子内容上看,康德在前后两句话中都把知性的“同一个功能”或知性的“同一种作用”再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逻辑的“分析统一”的功能或作用,一类是先验逻辑的“综合统一”的功能或作用。而按康德的原意,纯粹知性概念不是指“同一个功能”或“同一种作用”本身,而只是指它所包含的一种形式,即“综合的统一”的功能或作用,这种“综合的统一”的功能或作用就是第一句话中的第二个“统一性”和第二句话中的“表象”。所以齐译文两句全错,郑、李译文只是第一句错了。他们的错误都是把welchesie的指代关系搞错了,因此都没有把先验逻辑的“综合统一”的功能或作用与普通逻辑的“分析统一”的功能或作用区别开来。而这是涉及到范畴演绎的核心问题的,因为混淆了它们的区别就弄不清究竟什么是纯粹知性概念了,范畴的本质和本性也就模糊了。当然,蓝、韦、邓的的译文也不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主要是在句式上与康德的原文不一致,虽说这不是大问题。本人不揣冒昧,按照德文原文的句式,参照几种中文译本和俄文译本(罗斯基2006年莫斯科俄文修订版),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这段话重新加以翻译,并在方括号中加进自己的批注,以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译文如下:

1、不加批注的译文:“同一种功能,给一个判断中的各种表象以统一性,给一个直观中的各种表象的单纯综合以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一般形式上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因此,同一个知性,以同样一种活动,通过分析的统一,在一些概念中建立起判断的逻辑形式,通过一般直观中杂多的综合的统一,把某种先验的内容带到它的表象中去,这样一些表象因而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并且它们先天地同对象相关,而这是普通逻辑所做不到的。”

2、加了批注的译文:“同一种功能,给一个判断中的各种表象以统一性[指分析的统一]给一个直观中的各种表象的单纯综合[即纯粹综合]统一性[即综合的统一]这种统一性[指后一个“统一性”,即综合的统一,郑、齐、李译为“这种功能”是不妥的]表现在一般形式[即概念形式]上,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这里康德首次明确使用了“纯粹知性概念”的提法,并给出了它的定义,指出了它的功能就是执行知性的综合统一。]因此,同一个知性,以同样一些活动,通过分析的统一,在一些概念中建立起判断的逻辑形式[如在“物体”和“可分性”两个概念中建立起“一切物体都是可分的”这一判断形式,这是“分析的统一”]通过一般直观中杂多的综合的统一[这里康德第一次明确地把“分析的统一”与“综合的统一”区分开来,为后面的进一步论述打下了基础],把某种先验的内容[指形式内容]带到它[指知性]的表象[指经验概念]中去[如把“原因”范畴带到“一切发生的事物”的概念中去,形成“一切发生的事物必有其原因”这样的判断,这是“综合的统一”],这样一些表象[这里“表象”的概念是含糊的,原意是指加进了先验内容即形式内容的表象,更精确地说应当是指“先验内容”,因为只有知性表象(即概念)中的先验内容以一般的形式表现出来,才构成范畴]因而就叫做纯粹知性概念,并且它们先天地同对象相关,而这是普通逻辑所做不到的。” [这里康德首次明确地区分了知性的两种统一功能(另见《纯粹理性批判》蓝译本,104134等页),一是分析的统一,它曾是形式逻辑的做法,即把各种不同的表象加以分析,找出其共性,使其纳入到一个一般的概念之下;二是综合的统一,这是先验逻辑的做法,即把纯粹直观中的杂多联结一个概念(即范畴)之中(即通过范畴给经验立法)。并且他还认为,这种综合统一功能,来源于“同一主体”,即“纯粹统觉”或“本源的统觉”。(参见“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演绎”§16)因此他就认为他有权从这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两种功能(即分析统一与综合统一)的类比中找到他所需要的诸范畴来。他的意思是:既然形式逻辑的分析的统一与先验逻辑的综合的统一都执行统觉的统一功能,所以必定有共同的逻辑结构,因此是可以类比的。华特生对康德的做法进行了解释(见《康德哲学讲解》1963年商务版,第113页),但是斯密却对康德的假定提出了质疑(参见《纯粹理性批判解义》,华中师大出版社2000年版,第218219页)。但这里问题是,康德一直到最后也并未说清分析统一与综合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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